第七节 两种流行的渐进改革主张(下)
发布时间:2022-11-03    作者:fredyang

19、“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在胡锦涛担任最高共产党领导人期间,官方媒体曾热烈为“党内民主”造势,主要是宣扬共产党内民主的“突破”与“成就”。这一舆论导向,自习近平接掌权力以来,似乎衰落了,但是,不少知识分子并没有改变党内民主先行的观点和期待。
党内民主先行论的萌芽,像法治先行论一样,可以追溯到80年代,而在90年代正式浮出水面。80年代末,在私下讨论中,有人曾提出,在共产党不愿意放弃一党制的情况下,不妨考虑允许党内派别合法化,像日本自民党那样一党多派、长期执政。这在当时是一种非常边缘化的观点,然后沉寂了。但是,90年代末,一种新的、重点不在一党多派的党内民主论开始得到阐发、追捧,胡伟、林尚立、王长江、王贵秀、萧功秦、俞可平等体制内学者是其著名主张者。
胡伟率先系统地论述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观。在其1999年发表的《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一文中,胡伟写道:“我国的民主化进程若绕开共产党进行或者在共产党之外另起炉灶, 要么是根本没有可能性, 要么是代价高昂甚至得不偿失”;“大多数人口处在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的农村地区, 缺乏民主的意识和观念, 政治素质较低”,“在目前和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 中国社会又不具备大范围实行民主的条件”;“政治发展的近期目标仍然是为经济发展开辟道路,它不仅需要一定程度的民主政治, 而且更加需要一个稳定的政治社会条件和有效率的政府”。所以,“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建设性的、可行性的设计, 不应当是改变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而是改善它的领导方式, 推进党内民主”,“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 产生一种社会示范效应, 然后逐步推广扩大, 由精英民主导向大众民主”[1]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的胡伟教授,提出了用50年时间建立党内民主。


那么,什么是“党内民主”、如何建构“党内民主”呢?新权威主义、新保守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萧功秦,将党内民主论分为“温和论”与“激进论”两种类型。“激进论”并不是这些年走红的党内民主论的主流,主要存在于异见人士和民间知识分子中间,认为党内民主的核心在于允许不同意见群体合法化、建立派别竞争制度。“温和论”的主张者一般出自大学、研究所和宣传部门,他们从领导人的言论中寻找依据、特别注意可操作性,重点不在倡导党内多元化,而在要求引入民主程序政治的某些观念和规则。萧功秦认为,领导集团会会部分接受温和论的观点,但对于“一党多派论”则会坚决拒绝。[2]萧功秦是党内民主的热心鼓吹者之一,既然他都认为“一党多派论”不可能被接受,让我们先重点分析一下会“部分接受”的“温和论”能走多远。
实际上,“温和的党内民主论”并不完全是学者们的一种独立思潮,最早公开提出相关政治表述的不是学者而是官方。在很大程度上,与其说是温和派们的主张被领导层部分地采纳了,不如说是他们在响应、演绎领导层的言论。大家知道,没有党内民主是共产党历史中的一个老问题,因为它是一个奉行“民主集中制”亦即“民主”为虚、领导人专权为实的政党。领导层曾无数次地表示要“发扬”或“建设”党内民主,但他们的表态通常是空洞的、没有任何建构措施。不过,在1987年的十三大上情况似乎第一次略有变化。十三大政治报告还提出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表述。这一表述在十四、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消失了,到了2002年的十六大、2007年的十七大又恢复了。十六政治报告也提出了一些“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3]的措施。十七大政治报告重复了那些措施,但个别表述似乎略为具体一些。
正是十六大之后,“党内民主”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由来已久的老问题似乎突然变成了新问题(胡伟的《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1999年发表之后并没有立即引起太多关注)。萧功秦所说的“党内民主的温和派”主要是在十六大之后才变得活跃起来的,他们的主张也没有超出16、17大确定的框架。也许一些学者对于发展“党内民主”所寄予的期望,与官方的实际政策导向未必一致,不过,真正重要的显然是领导层是否真的要改造共产党、建立党内民主?官方为什么要提出“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它真的是一种民主转型的路径设想吗?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应该考察的是官方关于党内民主的设想和措施。

共产党十六大之后,“党内民主”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官方版的“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的措施,十六大政治报告写道:“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在这些举措中,党代会常任制是新奇的,似乎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但实际上并不重要。所谓党代会常任制,指的是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仍然给予党代表某种机会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这不禁让人想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70年代末以来,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机构也得到了加强。然而,人大变成了宪法所宣示的“权力机关”、摆脱了“橡皮图章”的地位了吗?[4]答案是任何了解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的,这里无需多说。经验表明,“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也没有给与特别关注的价值。真正需要检视的是,领导层会如何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会在多大程度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对于任何政党而言,选举都是党内民主的基石。选举制度关系到一个政党内部民主的有无,如果选举制度是不自由的,其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如果选举制度是自由、公正、真实的,党的代表大会就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党的领导人、官员也会受到监督、约束。也就是说,上述所有其它宣称要采取的措施,将取决于选举制度是否会自由化、变得有实际意义。可是,迄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领导层愿意服用自由选举、竞争这一“灵丹妙药”,或者说“毒药”,它只愿意进行某些非常有限、明显扭曲的调整。
在已经实行的扭曲、有限的党内选举制度改革中,特别为一些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是差额选举。分析一下差额选举的效果和前景,我们将会清楚地看到,在坚持一党统治不变的前提下,党内民主是否能建立起来。
差额选举是官方提名的候选人数目略多于应选人数的做法,它是在拒斥自由竞选的前提下所发明的一种“中国特色”的选举方式。一些学者对这种扭曲的选举方式寄予很高期望,认为是渐进式推进党内民主乃至大众民主的最佳切入点。例如,按照胡伟的设想,先中央后地方逐步扩大差额选举比例,每次选举提高5%到10%的差额额度,“用大约50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上“可望实现较大程度的党内民主并进而带动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5]。50年,半个世纪!这明显是一个延缓民主转型的时间表。不过,对此可以姑且不论,只讨论一下在党内民主论者们给定的条件之下,即坚持一党统治不变的前提下,历史是否会沿着这样的轨迹发展下去。
为此首先有必要提到过去的历史——人大的差额选举经验。早在70年代末差额选举就被引入到了人大的选举中,不断地受到学者、媒体的颂扬,但是,它改变了国家的政治生态、带来了“人民民主”了吗?数十年来,数差额选举的比例一直停滞不前、没有“循序渐进”,例如,全国人大常委的选举差额始终维持在5%——100个候选人只能“差”掉5个。差额选举的对象也始终是避重就轻,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尽管差额选举偶尔会在个别地方给选举结果带来变数,但选举的过程和结果总体上显然处于领导集团牢固的掌控之中。党内差额选举实际上也不是新鲜事了。1987年十三大的时候,党内就基于人大选举的“经验”引入了差额选举。像人大选举一样,差额选举也主要适用于小部分“代表”、“委员”,不包括县级以上执掌权力的党组织领导人。差额选举最高只适用于中央委员的预选,预选差额比例长期停留在5%,2002年的十六大提高到5.1%,2007年的十七有了显著的提高,达到了8%,被媒体宣传成“党内民主发展的重大突破”。或许可以算得上“突破”,然而,党内民主仍然遥远——如果我们严肃地使用而不是曲解摸黑“民主”一词。
那么,差额选举是否会继续“突破”下去,一如胡伟们所设想的那样呢?在我看来,在坚持一党统治不变的前提之下,党内差额选举未来的前景只有两种可能。其一,像人大差额选举一样数十年停滞不前;其二,选举差额还会略有提高,但不会大幅提高。这是因为,在不放弃一党统治的前提之下,差额选举必须控制在非常有限的额度和层级之内,否则,将发展成不同派系公开、激烈的竞争,也就是萧功秦所说的、领导层会坚决拒斥的“激进党内民主”,因为它极有可能导致共产党裂变为不同的政党。换言之,差额选举的扩大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的界碑就是领导集团能否操控全局,其实也就是非民主与民主的界限,超出这个界限,共产党将极有可能瓦解。十七大能将中央委员预选差额提高,也是因为领导集团相信并没有“突破”边界、依然能够操控全局。
上面的分析表明,在坚持一党统治不变的前提之下,“党内民主”实际上是建立不起来的。对于一个专制政权而言,无论是放松对外部的控制,抑或是放松对内部的控制,都是危险的。对此,领导集团始终是有清醒认识的。所以,他们在谈论“党内民主”时,总不忘了将“民主集中制”和“党的团结统一”置于更高的、原则的地位[6]。那么,在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党内民主的前提下,领导集团又为什么提出来要“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并制造“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舆论呢?这涉及到当代中国政治的一个明显特征,也就是“伪改革现象”。
伪改革现象的产生与官方的“民主”观念和“政治发展”观直接相关。在过去数十年中,官方一直在宣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家知道,这是一种将独裁当成“民主”来颂扬的“理论”,目的在于对抗、规避普世的民主宪政原则,坚持一党统治的现代专制主义。许多人厌烦这一虚伪的“理论”、对其不屑一顾,但统治精英对这一“理论”却是严肃的。掌权者压制、惩罚来自任何方向的挑战,也不时进行某些貌似开明的伪改革或无限期的改革“试点”。例如,不依照民主政治的要求实行各级政府首长竞选,却在一些地方推行严格操控下的乡镇长“公推公选”或基本流于形式的地方政府内部科处室、部门负责人“竞聘上岗”。又如,不允许法院判案援引宪法、受理宪法案件,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面设立一个没有任何权威的“法规备案审查室”“审查”法规违宪问题,等等。
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某些伪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人们心中制造政治体制在逐渐改革的错觉、“满足”人们对于向民主方向发展的渴望,这已经成了官方应对国际国内压力、维持威权统治的重要策略。2002年以来扭曲的“党内民主改革”,以及由此营造的“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舆论,脱离这样的政治考虑是不能理解的。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一个容易引起联想的表述,但不能忘记的是,在官方的语境中,所谓的“人民民主”并不是普世的宪政民主,而是一党统治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就是当代中国专制主义的代名词。而要在中国实现民主转型,就必须破除这一混淆视听、反普遍价值的“理论”。
在热衷鼓吹“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学者中,有些人所持的政治发展观也许与官方并不一致[7]。在这些人看来,要求改变一党统治是不现实的,可以将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切入点,籍此创造条件进而启动民主转型。问题在于,只要坚持一党统治的前提不变,党内民主也是建立不起来的。我并不是说共产党是不可改造的。但历史必将证明,党内民主不可能先于大众民主发展起来,恰恰相反,只有在大众民主的外部条件下,党内民主才有可能发展起来。在大众民主的情境之中,为了适应选战、提名有竞争力的候选人的需要,将不得不发展相当程度的党内民主。台湾国民党的变化就应该是我们最熟悉的一个例子。日本自民党一党多派的格局,也是以大众民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8]。党内民主论者们刻意回避了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一党统治之间的矛盾,也忽略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必须具备必要的外部条件。

2008年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奥巴马为候选人,参与总统竞选。


然则,党内民主先行论的最大问题还不在于党内民主在一党统治不变之前是不可能的,而在于它不要求甚至反对开放党禁,将民主转型延迟到不确定的未来。也许有人寄希望于通过发展某种程度的“党内民主”,造成派系斗争公开化、导致统治集团的分裂,从而走向民主转型。但可以预言,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不可能因为发展“党内民主”而导致,只会由外部的压力所促成,在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下发生。中国未来民主转型的启动不可能是党内民主的产物。一些人对党内民主寄予莫大的期望,声称是中国“政治转型的最佳路径”[9],如果不是献媚的御用宣传,便是自欺欺人的幻觉。
上面颇为细致地剖析了法治先行论与党内民主先行论两种渐进主义主张。渐进主义的具体主张当然不只这两种,例如,先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提高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等等。限于篇幅,也由于一些主张本身的荒谬,这里不再一一辨析。不过,只讨论法治先行论和党内民主先行论并不足以揭示渐进主义这一影响巨大、内容繁杂的思潮,下面将换一个角度,也就是从自由知识分子与官方知识分子的异同,检视之。

延伸阅读:
   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 年第一期)。
  萧功秦《从政治发展角度看“党内民主化”论》(《浙江学刊》2004年02期)。


[1] 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 年第一期)。根据萧功秦的介绍,1998年2月,胡伟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举办的学术讨论会上提交了一篇题为《中共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最早系统地论证了“党内民主”的发展道路。该报告的修订版1999年发表在《复旦学报》上。

[2] 萧功秦《从政治发展角度看“党内民主化”论》(《浙江学刊》2004年02期)

[3]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2年11月8日,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9/65444/4429125.html)

[4] 严格说来,中国并不存在“人民代表大会”,因为人民并没有自由选举过代表,“人民代表”是不存在的;党政官僚构成了“人民代表”的主体部分,“人民代表大会”不过是大老板召集的部属、职工会议。在中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是重要的,因为它可以为掌权者提供“民主”的装饰;但“人民代表大会”本身是不重要的,因为它并不是真正的议事、决策机关。70年代末以来,领导集团一直在说要提高“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权威。但正是那个一再说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集团最反对出现议会性质的人大,它其实一直在推行一项更重要、更真实的基本政策,就是虚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为“人大”的宪法地位是与著名的“党的领导”原则矛盾的。

[5] 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胡伟认为差额选举应率先在中央实施,每次选举中央委员会时差额比例提高5%至10%,“条件成熟时”把差额选举扩大到政治局与常委选举中,然后逐步推广到省市与基层(参见萧功秦《从政治发展角度看“党内民主化”论》)。

[6] 参见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7] 鼓吹党内民主的学者们,其政治发展观有三类:第一类,与官方一致,即“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例如,复旦大学的林尚立(参见林尚立《党内民主及其边界》,载于《学习时报》2002年1月7日);第二类,反对西方多党民主模式,以类似于日本的一党多派模式为长远发展方向,例如上海交大的胡伟(参见胡伟《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第三类,将发展党内民主作为一个阶段,到某个阶段进而启动民主转型。这一观点并没有公开表述,但一些支持宪政民主的人也寄希望于党内民主,显然他们将党内民主与民主转型联系了起来。

[8] 自民党虽然长期执政,但日本并不是一党制国家,是有反对党的。从1952年至1993年,社会主义党、共产党等反对党,每次选举中所取得的席位总数都超过了40%。左翼政党在日本不太容易得到多数支持,而且日本的选举制度在1994年以前是不利于小党发展的。由于自民党不断爆出的腐败丑闻,90年代初出现了反腐败的新党等政党。1993年,反对党的席位总数第一次超过自民党,组成了联合政府。(参见Alan Ware,Political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p.240-241, pp.396-397。)民主党近年来的崛起,标志着日本正在向两党制方向发展。

[9] Cheng Li,Intra-Party Democracy in China: Should We Take It Seriously?(http://www.brookings.edu/papers/2009/fall_china_democracy_li.aspx)。这篇文章的民主概念和对民主转型的理解都是可疑的。作者是美国布鲁金斯研究所的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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