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满素:美国特色的保守主义
发布时间:2023-04-15    作者:zhangjie

新保守主义的加盟给共和党带来了急需的思想活力、人文关怀,以及感召民众的技巧。昔日呆板的传统保守主义蜕变为以里根为代表的当代保守主义,乐观向前,富于朝气,而且表现出更多对普通人的关注。里根本人也是从民主党改宗的,他成为第一个称赞罗斯福的共和党总统。

摘自:钱满素所著《自由的基因:美国自由主义的变迁》“第五章 新保守主义的崛起:复归古典?”,东方出版社 2020年版

美国政治从立国伊始就是自由主义的,所以在论及美国保守主义时,首先必须明确,美国所言“保守主义”就是维护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而非欧洲意义上的反对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注1 在很长时期内,美国人自己也认为保守主义只属于欧洲。

在美国,对自由主义的最大挑战一直来自社会主义等激进思想,美国所谓的保守派向来是支持自由主义的。1930年代初,当胡佛被反对派戴上“保守主义”帽子的时候,他拒不接受,坚持自称“真自由主义”,这不仅说明“自由主义”这个称号在当时美国政治中代表着积极意义,而且胡佛本人也是真心这么认为的。

从新政开始,美国自由主义向左运动了整整三十年,直至约翰逊总统任内。在美国历史上,1960年代可以说是最左的十年,激进派对全社会的冲击超过了红色的1930年代,“自由主义”的内涵在此期间产生质的变化,甚至和新左派连在了一起。一提起“自由主义”,普通美国人联想到的不再是宽容和进步,而是姑息、纵容、虚无等一连串消极反面的东西。

1964年,共和党的戈德华特竞选总统,当时自由主义还如日中天。在美国历史上,他是第一个公开打出保守主义旗帜的总统候选人。里根在支持戈德华特的演讲中将自由派定为抨击目标,对他来说,自由主义已沦为一个贬义词,他引用的是宾州克拉克议员对自由主义的定义——“完全由集权政府行使权力,满足普通平民的物质需求”。他批评说:“我们的自由主义朋友们的问题,并不在于他们的无知,而是他们所知的许多并非事实!” 注2 里根还引用社会党候选人诺曼·托马斯和有“民主党先生”之称的艾尔·史密斯的话来暗示其社会主义实质。

戈德华特的响应者寥寥无几,美国人大多认为不可思议,没有意识到他的出现居然是一股强劲思潮的前兆。时隔四年,政坛宿将尼克松出人意料地当选,虽然尼克松没有明言保守主义,但这说明有“沉默多数”之称的美国保守势力已经在行动了。随后,美国的两股政治力量拉锯了十年之久,到1980年里根入主白宫,美国现代保守主义终于登堂入室。至此,美国的政治时钟摆开向右,可以说这右摆运动一直持续至今,尚未结束。

从罗斯福开始,民主党就标榜自己是自由主义的政党,可这面大旗举了三四十年后,连民主党也不得不与它保持距离了,造化就是这样弄人。既然民主党都要避嫌,对它弃之不用,那么共和党又怎么可能接过来使用呢?根据美国政治的自由主义保守本质。在激进思潮冲击后出现反弹是必然的,而且冲击越大,反弹也越大。60年代的冲击是空前的,其反弹也来势凶猛,彻底到放弃“自由主义”这一标签,堂而皇之地自称“保守主义”或“新保守主义”,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美国新保守主义虽然以共和党为载体,但是其中相当一批智囊人物,包括里根本人,都是新政自由主义者。与传统的共和党保守主义不同的是,这些人具有通常属于民主党传统的理想、乐观,以及对意识形态的熟悉和对民众的关注。里根的上台是美国选民一次大改组的结果,整个南方结束了上百年的铁杆民主党传统,转而皈依共和党。加盟的还有庞大的宗教保守势力、广大农村小镇,而最不寻常的就是那些从民主党倒戈的老左派,一贯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场声势浩大的保守运动虽然成分复杂,思想也不一致,但总的目标是明确的——他们要对美国新政以后的政治倾向和政策实行纠偏,回归美国的古典传统。

第十一节 美国政治的保守传统

1.何谓保守主义?
广义的保守主义其实并无固定内容,既然保守,就不会提出什么新招,它只是对已有变故不满的一种被动反应。西方传统的保守主义源自古典和圣经,现在通常所说的保守主义指的是自柏克批评法国革命所开创的那一脉政治思想,亦称“现代保守主义”。在当代美国研究中保守主义之所以值得注意,因为它是1980年以来美国的主流思潮。21世纪刚开始,共和党即在国会两院赢得多数,这是几十年来未有的现象,说明了自新政以来的民主党政纲在共和党主持下的纠偏修正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民意支持。

保守主义倾向于守旧,其宗旨主要是尊重历史形成的传统。保守主义者认为,与生物的进化一样,人类社会也是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自发形成的,是历代淘汰筛选的结果。习俗、传统、秩序、社会机制、道德价值等都是如此产生的规则,它们包含着丰富的历史积累,凝聚着无数代人的智慧,是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绝对不应随便更改,也绝对不可能被随便更改。

保守主义者倾向于已被证实的事物,而不相信未被证实的。他们认为,近代以降,相对于自发形成的传统社会,人们变得更醉心于按照某些思想家发明的抽象概念来重建社会,亦即哈耶克所反对的“理性建构’。这些抽象概念(或个别人在书房里设计出来的方案)虽然十分动听,令人难以抗拒,但它们从未经过证实,贸然付诸实践,其结果不仅远不如想象中那般完美,也不大可能比传统社会更好。相反,它们往往给社会带来毁灭性的伤害—割断历史,摧残文明,引发混乱虚无,人类为此将付出高昂代价,因此,社会应极力防止此类匆遽之变。

保守并不等于思想僵化,保守主义者不反对变化,而且认为变化是保存传统所必需的,他们反对的是突变。(他们主张渐变,务必使变化在原有的社会框架内逐渐发生,自然发生,这样才能保持人类文明的连续性,避免造成巨大断层。他们坚信社会不能草率地推倒重来,这对谁也没有好处。社会需要稳定,需要法律和秩序,需要连续。他们反对人为地随心所欲地去改造社会,龙其是所谓翻天覆地的激烈试验。历史上发生过的那些对已有体制所作的拙劣修改,只能说明人们的狂妄自负,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其后果都是灾难性的。

任何政治思想都必然建立在某种对人性的评估之上,保守主义者一般主张对人性保持警惕。他们认为启蒙运动对人类理性的看法并不天真,但人的理性毕竟不是万能的,认知也是有限的,人应该知道自己的局限,保持谦卑谨慎,道德自律,对于掌握权力的政府尤应严加防范,限制其权力。因此,他们反对政府过于庞大,主张调动地方和社群的积极性。他们更强调个人的责任、家庭的意义、社会的整合和谐,也更重视公民权利、私有财产,反对政府干预。

从这个意义上讲,克己复礼、“吾从周”的孔子可以说是保守主义的,无为而治、道法自然的老子也是保守主义的。倒是法家可称革命派,他们在君权的支持下按自己的意志来改造百姓,改造社会。

2.美国特色的保守主义
美国有没有保守主义的传统?这要看如何界定“保守主义”了。有人将美国的保守主义视为与自由主义的对立,这很不确切。至少这个“自由主义”应改为“当代自由主义”。如果按照自由主义初创时的定义,那么连菲茨休也只能算半个保守派,因为他虽然反对人类平等,维护奴隶制,骨子里却是个假封建,整个南方同盟都未能挣脱自由主义,他们不反对契约论和人民主权,也不像罗伯特·菲尔默那样维护君权。也许美国革命时的保王派托利党人最接近欧洲保守派,但随着革命成功,他们已经从美国大地上消失了。

因而,要在美国政治的范围内识别保守传统,必须牢记这个“保守”是和说美国革命“保守”同一个意思。美国基本上不存在欧洲国家中反对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它唯一的主流就是自由主义。当自由主义成为传统时,维护自由主义也就成了保守主义。如果这样界定保守主义是有意义的活,那么不难看出,它和自由主义一点也不矛盾冲突。在美国,当代保守主义要保的就是古典自由主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也就有了它自己的保守主主义传统。

任何国家在政治上总会分成两派,代表两种相反的意见和气质,就像见到半杯水时的不同反应:一派倾向于维持现状,被视为保守;另一派倾向变革,被称为激进。保守和激进本身并没有固定的内容或具体的观点,保什么,反什么,在历史背景下此一时彼一时,同一种观点在此时为激进,到彼时可能就是保守。提倡君主立宪在17世纪是激进,到20世纪就是保守。美国早期自由派的代表杰斐逊主张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而这恰恰也是近两百年后当代保守主义的信念。

在美国历次政坛之争中,“保守”所指各不相同,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仅用抽象的标签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在革命时期,反对独立共和的托利党人代表保守。在汉密尔顿与杰斐逊之争中,汉密尔顿因为不相信人民、反对民主而代表保守,但他并不反对独立共和。在南北之争中,南方因为代表奴隶制而保守,但他们并不反对民主,他们的党是民主党。在罗斯福与最高法院之争中,最高法院因为反对新政之法而代表保守,但他们并不反对改革。在艾森豪威尔与南方种族主义之争中,种族主义者代表保守,但他们早就接受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在里根与民主党之争中,里根代表保守,而他并不反对政府干预经济,只是对干预程度的理解不同而已。小施莱辛格早就说过:“很难相信(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主要区别在对政府作用的态度上,保守的汉密尔顿和约·昆·亚当斯和自由主义的富·德·罗斯福一致同意提倡政府指导经济,而自由主义的杰斐逊和保守的胡佛都希望限制政府权力。” 注3

正因为美国政治的主流始终是自由主义,所以除了新左派这样的极端派,美国的自由和保守两派充其量只是自由主义的左翼和右翼,他们在自由主义最本质的方面——自由市场、代议制政府和个人自由——并无分歧。拿美国人与其他国家的人相比,这点更为清楚。如哈茨所言,美国的右派相当于欧洲的大企业自由主义,其主要特征是仇恨旧制度,热爱资本主义,畏惧民主。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一直比大多数欧洲国家更为保守,其保守传统更多地表现在维护所谓的美国价值和美国生活方式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由于经历了迥然不同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其传统必然庞杂不纯,而美国历史却很短,短得可以与一种单一的价值相连,产生一种独特的“美国价值—亦即自由主义的价值。因此,美国的保守主义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深深扎根于普通民众之中,尤其是农村和小镇居民。布尔斯廷认为,美国人是西方文明中明摆着的保守派:

我们的历史使我们……理解保守主义的意义。我们已经成为历史连续性的例证,我们历史的成果就是健全适合此时此地的体制,又与过去保持连续……我们非常恐惧理论上反复无常的变化有可能危及我们的体制。这就是我们的保守主义类型。注4

美国的保守传统从移居北美的清教徒就开始了,清教徒毫无疑问是当时欧洲的激进派,他们否定教皇,怀疑国教,对英王也阳奉阴违,完全是反权威反传统的。然而当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后,就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威和传统,地位的变化使他们从激进的反主流势力变成保守的主流势力,这也是所有激进主义者一旦掌权后的必然变化。在一个半世纪的殖民过程中,由激进的清教徒奠定的这一保守传统牢牢扎根于美国的习俗民情中,成为未来共和国的坚强磐石。

因此追本溯源,美国政治传统的基础是这一全民的基督教共识:相信原罪,强调秩序。到美国革命时。美国仍有四分之三的人口信仰清教。美国革命是一场保守的革命,成功地保存了殖民地原有的社会制度。即便如此,合众国宪法还是对社会可能出现的混乱保持高度警惕。无论是旨在建立政府,还是限制政府,宪法的目的都是要使社会安定有序。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宪法是保守的。制宪者们的共识是基督教式的,他们相信性恶论,因而绝不信任握有权力的政府和官员,严防其滥用职权的可能性。他们认为人权来自上帝,不是来自政府,政府只是公民立约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工具,因此人权无疑大于政府。宪法的保守性还表现在它能非常有效地阻止轻举妄动,修宪的企图是很难实现的,修宪的动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多数,也就是说99个议员中只要有34票反对,就可阻止修宪提议。批准修宪就更难了,必须有四分之三多数,100个议员中只要26票就可使之搁浅,也就是说一个少数足以阻挡大多数,这才是宪法的保守性,而不是比尔德的阶级分析。

3.自由与保守的交替消长
美国政治的保守和自由潮流有相互交替的传统,自由到了激进,便会转向谨慎的保守,而保守到了停滞,又会出现改革的自由。在历史上,保守的传统大致由联邦党—— 辉格党——共和党这一脉来体现,自由的倾向则通常由民主党代表,但绝非泾渭分明,倒常常是难以区分,定义不清,相互交叉,差别甚微,在外交上则几乎一致。争论经常围绕着大政府/小政府、大众民主/精英统治、自由/平等、传统/改革、个人/群体、责任/权利、宗教/世俗这些矛盾展开。而矛盾的两面显然不是非此即彼,所以双方的差别往往只是侧重点和程度不同而已,都在谋求某种平衡。

在建国初期,以亚当斯和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代表了美国的保守主义倾向,主要表现在他们不那么信任人民的自治能力。亚当斯想在贵族和民主间达到平衡,而汉密尔顿更倾向于建立中央权威,发挥政府稳定社会和引导经济的作用。华盛顿和亚当斯任总统期间,基本上是现在视为保守的联邦主义占主导,最典型的表现是亚当斯任内通过的《客籍法》和《反颠覆法》。

他们的对立面是杰斐逊,在18世纪末他可以说属于激进的自由派,代表民主潮流,主张人民自治,反对专制,提倡小政府。但是即便是杰斐逊,他也赞成天然贵族的理论,他虽然认为人民是他们自己利益最好的捍卫者,但人民仍然需要教育引导才能达到自治。麦迪逊是他的追随者,但不如他那般对民主充满激情。麦迪逊更关注的是律法。到了门罗和约·昆·亚当斯执政,已经可谓保守。

立国者所代表的保守传统在杰克逊时代遭遇第一次强劲挑战。精英统治式微,大众政治崛起。然而就在杰克逊的继承人范布伦之后,美国的政治——无论是辉格党还是民主党——又倾向保守。这也很正常,在激进了一段时间后,必须有一个巩固成果的保守阶段。

直到林肯领导新生的共和党执政,新一轮自由高潮又告开始,其中包括以内战摧毁奴隶制、解放黑奴,以及国会主持重建南方等一系列激烈行动,最后落实到三个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民主得以扩大,黑人平等公民权在法律上得到保障。可是南方重建中途夭折后,美国又进入保守时期,共和党撤出南方,终使南方堕入保守落后长达百年。而北方则专注于工业化进程,放任主义盛行,企业迅速兼并,资本高度集中。

到20世纪初的进步时代,从共和党的罗斯福到民主党的威尔逊代表了自由的又一高潮。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是放任主义造成了社会灾难,于是加大了打击托拉斯和规范大企业的力度。进步主义运动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战后的三届共和党政府又把美国人带入保守。

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的新政代表了又一轮自由改革的高潮,为了应付美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大萧条,政府出手全面干预和指挥经济,其程度是进步运功中最激进的人士也难以想象的。也就是大约从这时起,共和党才和保守主义连在了一起,而自由主义则成了民主党的标签。罗斯福明确指出:“明自无误、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近年来,至少从1932年开始,民主党是自由主义的党,共和党是保守主义的党。” 注5 这一倾向延续到战后的杜鲁门时期,到1960 年代肯尼迪和约翰逊任内达到顶峰。但是肯尼迪在1960年竞选时就很清楚,自由主义的标签既可使他在一处赢得选票,也可使他在别处失去选票,所以他在1960年9月接受纽约自由党总统提名的演讲中对自由主义作了非常具体的界定:

……如果自由主义者指的是一个人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欢迎新思想而不是固执僵化,关心人民福利——他们的健康、住房、学校、工作、民权和公民自由——相信我们能够打开我们外交政策的僵局和疑虑。如果自由主义指的是这些,那么我很自豪地说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注6

由此可见,“自由主义”的概念在当时已经相当混淆了。

物极必反,在经历1960 年代自由派的大改革后,美国政治又开始向保守反弹,尼克松作了一些尝试和努力,但是尾大难掉,他的试验不太成功。直到里根当选,公开亮出保守主义的时机才告成熟。

纵观全局,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美国政治潮流的自由与保守一直是相互交替消长的,自由过后是保守,保守过后是自由,两者间并无绝对的分歧,与党派之争也无必然的联系,一派走到极端,就由另一派来纠正,矫枉若是过了正,就再来纠偏,这看来正是美国制度的自我纠正机制在发挥作用,两党竞争上岗在客观上为彼此能够没有负担地纠正对方的失误创造了条件。

第十二节 当代保守主义

1.“伟大社会”的伟大承诺
美国从新政到1960 年代的三十年间,可以说是现代自由主义的一统天下,其间虽然也有共和党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两届政府,但是民情使然,他基本上延续了新政的既定方针,并未作多少修正。艾森豪威尔自己说,他在经济政策上是保守主义的,在维护民权方面是自由主义的。

自新政后,民主党一直以弱势群体的保护者自居,其政治理念倾向于利用联邦政府的权力来扩大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经过杜鲁门和肯尼迪的承上启下后,这种政策在约翰逊总统任期达到极致。1950年代后期在南方发轫的民权运动、1963年二十万人向华盛顿的进军,随后肯尼迪的遇刺等,这些事件接二连三,一次次地唤起了美国民众对自由、平等、权利的新理解和新要求,全国逐渐进入一种道德升华的心态。1964年,在举国上下一片慷慨激昂中,约翰逊提出“伟大社会”的政治纲领,宣布无条件地向美国的贫困宣战。他在接受总统候选人提名时说,“饥饿的人,找不到工作的人,无法教育孩子的人,被匮乏压倒的人——这样的人并不是完全自由的。” 注7 这一说法和罗斯福所言“四大自由”是一以贯之,使用的是积极自由的概念。

此时的美国可以说是处于历史上最富强的时候,而贫困却突然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似乎有点不大协调。但是,也许正因为富裕包围中的贫困反差更大,更令人难堪,才引起更多的关注。更何况,也只有富裕了,才有能力和信心来彻底解决贫困问题。

1965年,约翰逊在就职演说中再次重申他的“伟大社会”,认为身处变革时代,美国将“不停地生成,尝试,探索,起伏,休整,再尝试;但只要一直在尝试,就总会有收获”。注8 这显然又与罗斯福的试验精神一脉相承。此后,他以年度咨文、特别咨文、专题演说、竞选演说、总统经济报告等一系列方式强调美国的贫困问题,诉诸全民的良心,推动联邦立法。

当时官方的贫困线定为:非农业人口个人年收入1540美元,4口之家年收入3130美元;农业人口个人1080美元,4口之家2190美元。按此计算,美国约有贫困人口3500万,占总人口的18% ,其中22%是非白人,将近非白人总数的一半,“伟大社会”的伟大目标就是最终解决这些人的贫困问题,实现美国经济和社会的重大改革。

由于致贫原因与教育、年龄、性别、健康、地区以及子女等情况直接挂钩,约翰逊列出解决贫困的五大关键因素:教育、健康、技能和工作、社会和地区重建、机会平等。除了继续新政已经确立的保障和福利外,他运用自己出色的政治手腕和政治影响促成了百余项新项目出台,涵盖了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收入、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民权、社区等无不涉及,补助品种繁多,规定极其复杂,但主要可分为保障和救助两大类。

社会保障属于自助性质,如退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受益者需按期交纳一定费用。在约翰逊1965年至1968年任期内,退休津贴提高了两次,一次为7%,一次为13%,并且放宽了取得社会保障的资格。在一个逐渐进入老龄化的国家里,老年人的生活大致有了保障。1967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修正案增加享有养老金的人数达2400万。

社会福利属于救济性质,受惠者只要够条件就可领取,主要类别有老年援助、老年医疗援助、未成年儿童家庭援助、未成年儿童个人援助、盲人援助、永久性残疾人援助等。在1960年代中,福利受惠者数目猛增,政府开支日趋庞大。到1970年,全部社会保障福利的政府开支高达273亿美元,1974年又增加到1372亿美元,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8.1%上升到10.1%。

伟大社会与新政的本质不同在于,新政主要是应急,而伟大社会是想从此改变美国,由政府来保障每个美国人的基本生活水准。新政受惠者主要是由于非人力控制因素而暂时陷入绝境者,罗斯福以工代赈,他们得到的是工作和安全,而非福利。当时的美国人还没有政府有责任提供生活保障的意识,并以领取福利为耻。

2.谁来为福利埋单?
“伟大社会”的初衷不可谓不高尚,它是要为每个穷人提供物质保障,让美国彻底摆脱贫困。“伟大社会”在实施后使美国迅速走向福利国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68年贫困人口占总人口之比降到了14%。

但总的说来,“伟大社会”带来的是争议不断,付出浩大,效果与预期目标很不相称。它想达到的目的越多,项目就越烦琐,而越是烦琐就越是有遗漏之处,然而越补就只能越烦琐,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恶性循环。其实,项目与项目区别很大,人们的态度并不一概否定,关键在于受惠者是否应该受惠。例如对老年、残病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就没有太大争议,甚至对食品券也可以接受。争议最集中的是未成年家庭援助计划,该项目开始时是援助单亲母亲,后来有人提出这样做鼓励了父亲的出走,于是就将单亲父亲也包括进来,但又有人认为这是对双亲家庭不公平,应该帮助全部贫困家庭,尼克松因此提出家庭援助计划。可是越想满足所有的人,结果越是摆不平,反而使更多的人不满意。形成这团“福利乱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外在的因素,如越战旷日持久、耗费巨大又不得人心,但是更重要的是福利理念内在的原因。

首先,从本质上讲,承诺本身过于伟大,不是任何政府所能兑现的。有人称60年代为“伊甸园之门”,真是非常贴切,天真的美国人似乎窥见了天堂的美妙,却不知这至多只是表达了一个愿望,一个青春化社会的愿望。过高的承诺带来的是过高的期望,所以无论完成多少,结果都将是失望而不是满意。从狂热的期待到愤怒的失望,前一个极端已经注定了后一个极端。

其次,在现实的层次上,谁来为庞大的福利开支埋单?政府如果有足够的资本,扩大福利又何乐不为?执意反对肯定不得人心,很少政客愿冒这个风险。可是美国的经济实力纵然雄厚,也不可能取之不尽,福利项目的兑现从一开始就出现资金不到位的问题。福利是一次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在经济迅速增长的时期因为饼做大了,谁的利益似乎也没有受到损失,扩大福利在社会上就比较容易接受。经济增长一旦放慢,财政不堪重负,不仅福利很难兑现,而且各种利益的冲突也会暴露无遗。到1970年代,美国经济出现持续滞胀,这一隐患就凸现了。许多美国人怀疑,政府是否真有能力控制经济?是否不必要地干预了市场经济本身的规律?

3.福利国家的尴尬
首先从政治上讲、福利国家改变了美国传统的政治结构。一方面是如此庞杂的福利项目需要执行和监督,势必前所未有地扩大官僚机构,乃至大量的福利开支竟用于维持福利机构本身。美国人对权力集中又一贯保持警惕,他们根本不能适应一个全方位地渗透到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去的联邦政府。在他们看来,一个无限膨胀的政府本身就是祸害。另一方面。福利国家的一系列政策都由联邦政府出台,这就使权力高度集中到联邦一级,又违反了他们对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权力平衡的联邦主义思想。教育在美国历史上一向是地方和民间的事,布朗案后,联邦政府因督促种族融合而介入教育。“扶持行动”通过后又进了一步,州和地方的财政由于项目配套拨款而受到联邦政府的管辖。

其次,福利制度所包含的人性理念与实际不符,具有强烈的乌托邦色彩。福利制度是基于“受惠者的自觉”这样一种想当然的假设上的,以为有工作能力的人都会将福利视为迫不得已的临时手段,在借助这外力完成从依靠到自立的过渡后,便会积极地重新投入社会竞争。福利制度的成功必须有人性的配合,如果受惠者将福利变成一种生活方式,从此养成依赖习性,那就不仅违背了福利政策的初衷,也必然使之归于失败。

遗憾的是,这一假设只是一相情愿,人性并不与之配合默契。相反,好逸恶劳倒可以说是一种本性。大规模的福利项目成为一些人难以拒绝的诱惑,受惠后便不想脱贫,再谈不上奋发向上的斗志,更有人处心积虑地为自己创造符合贫困的条件。少女未婚生子,便可使自己享受未成年儿童家庭援助。男人遗弃妻儿,便可以使她们符合单亲家庭的标准。一个用心良苦的援助计划竟然在客观上起到了破坏家庭,毁坏道德的作用,真可谓事与愿违。在福利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欺诈和浪费行为也是层出不穷。

再次,福利制度影响了全社会的心理。如果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能工作也应该工作的人一直在依赖纳税人的钱生活,那么“自食其力”这一人类社会的基本准则便遭到破坏,这无疑会影响其他人的工作情绪。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承担别人的谋生责任,因而也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自己控制不了成果的劳动。美国传统的工作伦理和价值观被颠覆,整个国家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能力受到影响。福利制度为的是社会公正,但结果很可能是造成了新的不公正。

正如哈贝马斯所精辟分析的,现代西方福利国家从本质上讲是它的两个主要部分——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妥协。资本主义必须刺激投资,才能增长经济,而这样必然引起贫富分化以及相关的社会阶级矛盾,与民主相冲突,最后也必将妨碍资本主义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民主政府的合法性来自选票,在实行普选后,一个人再穷再平庸也握有一张选票,而选民是任何政治家不可漠视的力量。为了社会和政权的稳定,资本主义这匹野马必须得到遏制。福利国家就是利用国家的力量来保护和限制资本的增长过程,通过政府干预来达到资本主义和民主的和平共处。

如今,国家干预经济在西方民主国家已经被普遍接受,问题实际上只在于干预的程度。政府需要于预经济,但不能干预到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政府也可以通过福利进行一定的再分配,但也不能过分到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因为增长是再分配的基础,经济不增长,福利就肯定坍塌。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必须和刺激投资与就业这两大目标达到平衡。

哈贝马斯认为,福利社会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其目标和手段间无法解决的矛盾。福利国家的目标是建立一种平等主义的生活方式,而同时又为个人的自由表现和自我实现敞开空间,这也是自由主义的最终目标。但显然,这一目标不可能通过将政治计划直接植入司法和行政的形式来实现,创造新的生活形式超越了政权的能力。

19世纪以来,原本停留在虚构层次上的政治乌托邦演变为大众的现实期待,也就是说,要把明知是假的当作真的来做,福利国家带有明显的此类乌托邦残余,这也是它的最大局限。但是人们越来越发现。将人类从劳动异化中彻底解放的目标长期以来与现实挂不挂钩,这一乌托邦的能量于是被逐步消耗。福利国家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经济发展不到一定程度不可能提出,“二战”后西方国家的政府大多是喊着福利国家的口号上台的,而福利国家一旦开始,也很难退回历史,因此现在它们大多处于进退两难,尚未找到更好的替代方式。

4.佐治亚的前车之鉴
其实美国最早实施福利制度是在佐治亚殖民地,但美国人自己好像忘记了这个教训。18世纪初,伦敦一些保证不谋私利的人为了消灭贫困,减轻穷苦臣民的苦难,倡议把穷人送到国外,在北美卡罗来纳殖民地以南开辟一个以慈善为目的的新殖民地。他们在获得特许状后于1732年实施计划,佐治亚殖民地就此诞生。托管者们按照自己设计的蓝图,详尽地安排了殖民地的一切,每个村落的布局都像棋盘一样整齐划一,还规定了每个定居者应分的土地、应得的供给、应种的庄稼。殖民地提倡道德高尚,动机单纯,一切出于“慈善和人道”,禁止黑奴,禁止烈酒,土地不准自由积累、交易和开拓。所有人必须全心全意地发展种桑养蚕,因为生丝是托管者替他们规定的产业。

为了这个“具有彻底利他主义动机的宏大事业”的成功,托管者们不遗余力地在伦敦向社会和国会募捐,定期请求拨款。在四口之家一年花费不过二十英镑的时代。英国国会前后慷慨地拨给佐治亚十三万英镑,这是其他任何一个英属北美殖民地所没有享受过的特殊待遇,佐治亚所实行的福利当然也比当时任何一个殖民地都多。但是始料不及的是,它从一开始就麻烦不断,生丝产业也从未成功。在创办短短六年之后的1738年,殖民地便不得不着手修改其规定,1742年废除禁酒,1750年开始引进黑奴。由于蓝图是统一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修改其中一部分就必然引起连锁反应,整个制度最终分崩离析。殖民地迟迟没有回报,投资人和捐助者慢慢失去兴趣,甚至大批居民也纷纷离去,佐治亚成了一个被人遗弃的试验。到1752年,离特许状期满还有一年,托管者便提前将它交还给了王室。在13个英属北美殖民地中,佐治亚是最失败的,直到它彻底仿效其他殖民地后才终于走上正规,而它也就不是当年设计的“人间乐园”了。

布尔斯廷在分析这个历史经验时指出,佐治亚的失败并不是努力不够,或慈善的动机不纯,恰恰在于它的计划过于周密,违背了客观条件和人性本身。佐治亚并不适宜种桑,却偏偏要去发展生丝,而民明知不对还迟迟不做纠正。安排过细,束缚太死,又缺少奖励机制,扼杀了居民的进取精神和生产积极性,因为没有人会乐意生产太多自己不能支配的劳动成果,这既可以说是人的自利,也可以说是多劳多得的公平。福利太多造成受惠者的被动依赖,他们为了一点施舍宁可放弃创业,任由上级支配,这心态窒息了他们的自发性和实验精神。

同时,全面统管的做法又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弊病,掌握分配权的人拥有左右别人的权力,可以决定别人的需要,专横在所难免,不自觉者还容易监守自盗。既然有人在全盘计划和决定经济,又没有税务,民众的参政就成为多余,其他殖民地的政治民主在佐治亚也就兴旺不起来,与他们相比,佐治亚的人民不会自立自治。

布尔斯廷总结道,“托管制失败的启示也就是其他形式的社会在北美洲取得成功的关键”。 注9 学费付过之后、人们是否从中悟出点什么呢?还是必须一次又一次地重蹈覆辙呢?看来,“幻想是很难消失的,而且它们越是光彩夺目,就越需要长时间才能消失。” 注10 毕竟,福利国家的理想太高尚了,谁能对它说不呢?

5.保守主义反弹
在当代美国自由主义向保守主义发展的历史上,1968年是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混乱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坚持以非暴力方式争取民权的马丁·路德·金遇刺后,全国暴力骚乱此起彼伏,简直是对他一贯主张的强烈讽刺。随后罗伯特·肯尼迪也被暗杀,不祥的气氛笼罩整个美国。

激进过后必然反弹,所以任何一派的极端分子总是为对方阵营作出最大贡献。当自由主义的媒体报道芝加哥警察镇压民主党代表大会会场外的示威者时。他们惊讶地发现民众的同情已经转向了警察一边。而1968年的大选结果更是确凿无疑地证实了这个信息,自由主义在达到巅峰时便已然开启了保守主义的闸门。

在1950年代初尼克松还是反共斗士时,美国人就对他的品质抱有疑虑。当他与肯尼迪竞选总统失败后,人们都以为他的政治生涯已经走到尽头。但是尼克松毕竟有过人的政治敏感,这使他能够在1968年就捕捉到了许多政客还未意识到的民众情绪:大部分美国人对国家持久的混乱无序已经无法容忍了!盖洛普民意测验表明,1963年秋,自认为自由派的人占49%,保守派占46%。到1969年夏,前者降为33%,后者升为51 %。尼克松以“沉默的多数”之名义提出“法和秩序”的口号,吸引了多数选民,赢得大选。

尼克松当政后试图放弃民主党扩大联邦政府权力的做法,他提倡“新联邦主义”,指的是让集中到联邦政府的权力回流到州和地方政府,具体做法是“岁收分享”,将联邦税收按比例分还给州和地方政府,由他们自行支配。他还试图削减福利开支,特别是未成年儿童家庭援助计划,试图将这个项目变成对所有困难家庭的最低收入保证。但并未获得成功。

1972年,尼克松连选连任,表明了美国保守主义运动方兴未艾。他的民主党对手麦戈文可以说是代表了新左派所主张的一切,得票仅为17张。麦戈文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表明了一个重要事实:民主党已经为激进派所把持,这使一部分党内持异议者退出民主党,另行聚集在新保守主义的旗帜下。

由于惯性和既得利益的作用,尼克松任内的福利开支不仅没有减少,实际还在继续增加,这个增长势头从1965年开始一直延续到1975年。但是尼克松始终强调以工作福利来代替救济福利,想方设法使受惠者摆脱福利,自食其力。

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在司法上的较量亦非一日。以沃伦为首的最高法院一直是自由主义政策的支持者,在一系列裁决上支持自由派,如校车接送学生以达到种族融合,宣布公立学校宗教祈祷为违宪,支持妇女堕胎权等,均引起保守派强烈不满。尼克松利用任内正好有几名最高法院法官要退休的机会,任命新的温和派乃至保守派法官来接替他们,减少了保守主义政策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

水门事件迫使尼克松辞职,但是这并不说明尼克松的政策不得人心。不仅继任的共和党总统福特基本上继承了他的政策,连其后的民主党总统卡特也同样在朝这个方向发展。卡特任内国内外危机四起,面对能源危机和伊朗人质事件,国民对自己的国家丧失信心。卡特在改革福利政策方面也无大进展,尽管福利膨胀的势头多少在开始下降,毕竟国家没那么大经济实力了,但是已经到手的利益要削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在《回忆录》中埋怨道:“我通过痛苦的经验发现,任何一个赋税建议,包括我们关于福利和赋税改革的一揽子建议,都会吸引一群强大的饿狼来国会山,他们决心要损害其他美国人以自肥。” 注11

6.1980年代的里根革命
将1980年的里根当选总统称为“革命”,这多少有点夸张,用句平常的话说,也就是时势到了。相比之下,戈德华特在1964年以保守主义名义参加总统竞选时,显然时势未到,没有多少人认真对待他。而在那次共和党代表大会上崭露头角,为他作介绍的正是加州州长里根。

里根和许多当代保守主义者一样,都是当年的新政自由主义者,这点他从不隐讳,他说自己曾三次把选票投给了罗斯福。里根还当过好莱坞电影演员工会的领袖,是唯一进入白宫的工会领袖。他认为美国伟大的关键在于“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1976年里根第一次竞选总统失败,但他并不气馁,1980年他以压倒优势击败卡特,赢得50州中的44个,以74岁的高龄当选为美国历史上最年长的总统。里根的当选是美国选民重大改组的结果,派系不同、主张各异的群体——天主教、新教福音派、南方,甚至一些铁杆自由主义的犹太人,都集合到了里根保守主义的旗帜下。

里根的上台标志着新保守主义成为美国政治的主流。自从罗斯福自称自由主义后,民主党一直沿用这个标签。新政自由主义到了60年代末显然已经走完自己的历程。发挥尽自己的生命力,越来越向激进主义变异。里根公开亮出保守主义的旗帜,将自由主义作为贬义词留给民主党专用。现在民主党想甩也甩不掉了。此时的保守主义反弹已不是美国独有的现象,许多60年代曾经激进的西方国家都出现了类似的政治大回潮。

里根的执政理念十分明确,就是要扭转自新政以来扩大联邦政府权限和扩大福利的趋势,重申市场经济、自由企业、有限政府和强大国防。他说,现在不是指望政府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政府本身才是问题。他大刀阔斧地减税和削减福利,合并政府部门,将联邦政府的权力更多地下放到州和地方政府。他大力加强国防开支,试图恢复和增强美国在世界上的地位,让美国人再一次感到自豪。

里根的小政府,少干预和减福利的新保守主义是现代自由主义向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归,新保守主义虽然至今没有成为美国的学术主流,但里根成功地将这一思想渗入公共意识。里根有三股意识形态方面的支持群体:一是以倒戈的或称“幻灭的”自由主义者为主的新保守主义者,他们大多是研究社会的知识分子,虽然人数不多,却谙熟意识形态,能清晰地阐明保守主义的理念。半个世纪以来,他们第一次动摇了知识界中左派自由主义的话语霸权,一个保守主义的政府在美国也终于有了可依赖的理论基础。二是天主教保守主义,在城市基层很有影响。三是新教福音传播者的保守势力,大多集中在南方和农村,他们在1970年代成为新右派和“沉默的多数”的代言人。一时间,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的保守势力都聚集在里根麾下,形成了新政以来最强大的政治势力。

里根保守主义并未在他两届期满后消失,共和党继续推出里根的副总统布什竞选总统,布什在任内几乎完全继承了里根的方针。虽然布什未能连选成功,败给了民主党的克林顿,但是克林顿也已经不是麦戈文式的民主党人了,他将共和党的主张融入他自己的主张,自称“新自由主义”。他既要保留自由主义一贯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姿态,又接过保守主义的小政府和工作福利等主张,将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掺合起来。克林顿的折中以及1994年共和党在国会选举中的胜利表明,保守主义思潮在相当时期内有不可逆转之势。2000年乔治·W.布什的当选,以及2002年共和党在两院赢得优势更是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目前美国保守主义的两难是:保守主义的主张很得人心,但是要否定掉新政后的一系列承诺又不得人心。在必须削减福利上各派意见一致,但是对砍掉哪些项目却不一致,因为大家都想享受公共利益而不想埋单,要达到两者的妥协平衡实在需要太多的政治智慧。

7.各持己见
两派之争不仅仅表现在谁来决策、谁来埋单的问题上,在政治经济以外的许多方面也是争执不休。60年代社会动荡,政治激变,民权运动、越战、反文化、性解放、女权运动等都猛烈冲击了美国的传统价值和生活方式。作为反弹,美国的保守主义也行动起来,奋起反击。双方虽然在市场经济、民主政府、个人自由等基本方面难分彼此,交叉重叠,然而在一系列具体政治、社会、文化问题的立场上却可以说是径渭分明,表现在以下几大方面:

第一类问题与种族有关。保守主义者一是反对60年代末黑豹党这样的极端组织和暴力行为。二是反对政府用校车接送学生以促进种族融合的强行规定,他们认为各种族有聚居的习惯,而小学生又应就近入学,这种强制做法只会激化矛盾,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三是他们对“扶持行动”持强烈怀疑态度,尤其反对在就业和招生人数上设定种族配额,认为这是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屡有白人学生诉逆向歧视的案例发生。

第二类问题与性和婚姻有关。面对嬉皮士、同性恋、性解放、离婚率高、家庭破裂、单亲家庭增多、非婚生子普遍等现象,保守主义的立场是维护家庭和传统道德,反对像保护言论自由一样保护淫秽出版物。他们比较赞同传统的女性角色,反对极端的女权主义。分歧最激烈地表现在堕胎问题上,自由主义典型立场是维护妇女自己的选择权,保守主义的立场是维护生命,反对堕胎合法化,极端者甚至发展到了动用武力来阻止堕胎。

第三类问题与宗教有关。1970年代,美国出现了19世纪初以来最大规模的宗教复兴运动。宗教保守派呼吁秩序,反对混乱,强调个人责任,反对只讲权利,坚决维护美国传统的基督教价值——自由、自立、自律、自治。他们不能容忍最高法院禁止在公立学校中进行宗教性祈祷仪式的裁决,更不能接受允许焚毁国旗的裁决。他们大多在政治和社会思想两方面都比较保守,反对自由主义在道德方面的姑息容忍,有的甚至反对进化论。宗教保守势力是新右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南方和农村尤其活跃。

从双方的争论中可以看出,人们对权力和道德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人性的看法,而对人性的看法经常属于信仰范畴,所以彼此很难说服对方。

8.罗尔斯和诺齐克
1971年,约翰·罗尔斯发表巨著《正义论》,轰动西方世界,衰落一时的政治理论研讨由此复兴。罗尔斯在著作中致力于确立一种公共的正义观念。那就是他称之为“作为公平的正义”,它有两条基本原则:

第一条原则:每个人都拥有和其他人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的平等权利。

第二条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

(1)最大限度地有利于受惠最少的人……

(2)在公平的机会平等的各种条件下,使所有的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第一条“自由优先原则”是保证每个人平等的基本自由,第二条“差别原则”是使不平等的存在有利于弱势,同时确保机会平等。罗尔斯认为,只要程序是公平的,其结果也必将是公平的,就应该被广泛接受。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是以平等为核心的,连自由也是最大“平等”的自由。在他的心目中,正义就是平等,个人权利必须服从平等原则,不应得的不平等必须给予补偿,而罗尔斯的“不应得”范围甚广,最突出的例子是,他认为个人的天赋也属于不应得之列,所以有必要“把自然才能的分配看作是一种共同的资产,一种共享的分配的利益”。 注12

罗尔斯相信全体国民对基本善的分享,这基本善指的是:一定的权利和自由、机会和权力、收入和分配,以及一般被认为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实现之后才成为可能的自我尊重。既然是分享,就必须有人向匮乏者提供这些基本善。如何提供呢? 罗尔斯主张通过各种对财产权利的限制,使任何人不能享有比他人更多的财产,除非这样做会使处于最不利地位的集团受益。具体地说,就是通过税收、产权调整和福利项目等手段来实现再分配,达到他的经济正义。在再分配过程,“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身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要按平等的方向补偿由偶尔因素造成的倾斜。遵循这一原则,较大的资源可能要花费在智力较差而非较高的人们身上”。注13

很显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焦点在分配 ,旨在人为地拉平各群体和个人之间所享有的基本善的差别,是为以平等为中心的福利主义进行辩护的。他的经济正义必须保证分配份额的大致公平,分配内容包括已经有人拥有的资源和以后将生产出来的资源。如此繁重的资源配置任务势必造成庞大的政府——一个多功能的福利国家。

罗尔斯的理论如此不同于美国传统政治,却又与美国1960年代的时代精神如此契合,一问世便立即赢得不少喝彩,并引起热烈而广泛的讨论。社群主义、保守主义、无政府主义等纷纷作出反应,从各自的角度进行评论。赞同的意见自然是一致的,不必复述,持异议者则提出不同的反对理由,但其理论的一个基本弱点在于罗伯特·保罗·沃尔夫所提出的:

在寻求绝对的普遍性、在对永恒的社会哲学的基础的沉思过程中,罗尔斯剥除了全部典型地属于人和社会的特征。其结果是导致一个有关选择问题的模式,而这个选择问题既不够明确因而不可能得到解决,又不具有足够的历史性和人类性因而不可能与社会理论诸真实问题发生关系。注14

罗尔斯最强大的论敌是他哈佛哲学系的同事罗伯特·诺齐克。在1974年发表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中,诺齐克以他的权利论来与罗尔斯的公平论针锋相对。他首先指出,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社会大锅”这样的天然可供分配的资源,在罗尔斯的理论中。世间的物品犹如天上掉下的馅饼,好像无人对它拥有权利似的。诺齐克指出,财富和生产是密切相关的,而生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配的形式,人们经常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而生产的。

随后,诺齐克以他的“作为权利的正义”来与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相抗衡。根据洛克的自然权利,诺齐克强调人所具有的不可让渡的天赋人权:个人拥有各种权利,同时也有一些其他任何人或集团都不能对他们做(而又不侵害他们的权利)的事情。诺齐克的正义原则是基于个人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上的,强调每个人对他自身和他正当拥有的物品有绝对的所有权。他认为,只要一个人拥有该财产的手段是正当的,那他对它的拥有就是正当的。所有权的正当性是正义的唯一要素,而非其他任何因素。

那么如何才算是正义的获得手段呢?诺齐克提出三种:一是获取的正义,从不拥有的状态转变为拥有的状态。二是转让的正义,被合法拥有的财产转让给他人。三是矫正的正义,用以弥补过去不正当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诺齐克论述的个人权利有三个特征:

1)这个权利指的主要是否定的权利,即古典自由主义所提倡的那种不被干涉的消极自由的权利。因为如果说人有肯定的权利,那就意味着别人有责任为你提供生活所需。而诺齐克认为,只有在相互有契约承诺的情况下,别人才对你负有责任,你才有所谓肯定的权利。

2)边际约束,即一个人的权利应该被认为是对他人行为的障碍或约束,只要不妨碍他人的权利,你的权利就不应被限制。

3)个人权利只要是正当的,便是绝对的,绝不可由于任何别的理由被侵犯,包括公众福利或其他社会功利。这是因为:人是目的,一个人不能成为他人牟利的手段,一个天生具有优势的人不应成为天生不具有优势的人的工具。

与罗尔斯冗长缜密的论证不同,诺齐克的文风具有挑战性,富于机智,善用比喻。针对罗尔斯提出的天赋共享,他以“眼球移植”的假设来批驳。他问道:“假设眼球的移植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那么拥有双眼的人是否应该捐献一个移植给失明的人?依此类推,假设未来科技能够移植脑细胞,届时是否也应平均一下脑细胞?”针对罗尔斯所说资源应该更多用于智力较差者的说法,诺齐克反诘道:“一个家庭是否会把有限的教育资源更多用于智力最差的孩子身上?”

诺齐克的理论坚持以个人权利为中心,显然是反对福利主义。反对国家的过多干预。也就是说,国家的职责仅在于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应承担任何慈善事业。这倒并非因为诺齐克毫无怜悯之心,而是他认为应该区分道德和法律,道德上的正确与通过法律强制施行的正确不是一回事。如果实行强制再分配的话,人们就反而没有主动行善之举了。与罗尔斯欣赏的多功能福利国家相反,诺齐克希望看到一个最弱意义的国家,其中价值观相似的人们可以自行组合,以他们愿意的方式生活,这就是他所谓的“多元乌托邦”。

任何政治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社会的产物,是满足人的需要、为人们的要求和行为提供依据的。罗尔斯和诺齐克之争的背景是美国1960年代的福利主义,要解决的问题是自由与平等的矛盾,这些问题在一二百年前的美国根本不可思议。无论摆出如何公正的姿态——如罗尔斯设计的“无知之幕”(原初状态中制定规则的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个人愿望一无所知)——理论却仍然是那样的有立场、有偏见、有目的,看上去仍然不过是实践的说辞。罗尔斯自己也说过,他并不是要发现普遍的正义原则,而是要发现适合于像美国这样现代社会的原则。

理论又是人脑的产物,有缺陷很正常,任何理论都不可能完美无缺。如果一个理论能够毫无例外、一劳永逸地解释一切,甚至解决一切,那反倒不正常了。一种理论常常是攻其一点。强调一个方面,将其推向极端,这才能自成一家,引起足够的注意。罗尔斯的“分配正义”将平等推到极致去平分天赋,自然不可能,也不可取。诺齐克的“持有正义”若推到极端,让国家完全退出经济领域,也同样不可能,也不可取。但他们的理论本身都是重要贡献,正因为有了这样对立的理论,美国的政治才获得了平衡,才不至于走到极端。

说到底,现代人两大最美好的理想——自由与平等——之间是有冲突的,人们对它们各有偏爱。美国社会是自由平等都要,而且要得那么绝对,自由好像就是绝对的自由,不受任何约束,那当然不可能。平等又必须是绝对地平等,连天赋不平等也不能接受,也同样行不通。在当今美国,一方面是人的欲望越来越大,因为物质世界如此丰富;另一方面是平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别人拥有的我都想拥有,这个问题难道是通过分配平等所能解决的吗?

在罗尔斯的假设中,似乎所有的人都是具有天生正义感的君子、自由而平等的道德人,都不会心生妒忌、不会有非分之想,但迄今为止,人类显然还没有进化到这个境界。撇开天赋之类目前尚难再分配的资源不说,罗尔斯再分配理论最大的难点就是缺乏可操作性。以钱财等可均分的资源为例,分一次就能一直平等下去吗?只要还存在劳动和报酬的关系,收入差异便会很快产生,那么多久分一次才算公平?一个国家若是如此专注于分配财富,谁还有时间、还有积极性去生产财富?但是倘若劳动与报酬从此脱钩,收人差异倒是可以取消了,但剩下的问题将是:还能生产出多少财富?

相比之下,美国18世纪的立国者更为实际,他们也无暇这样无休止地去设想理论的完美,国家不可能等他们争论完了再来组织,他们必须马上发表宣言,制定宪法。他们是政治实践家,不相信有完美的制度、万应的灵药,考虑到人们在追求私利时可能产生的恶,他们的目标是设计一套体制来以恶制恶。

但罗尔斯不满意这种他称为的“权宜之计”,他要用一种深层的社会统一来支撑表面的一致,以达到社会的稳定。在他看来,美国二百多年来的政治已经走到绝境,在有关现代条件下民主社会内部诸基本制度之正义形式方面存在着根本分歧,而一个稳定的社会必须具有某一稳定的正义观念的支配,所以他要阐明一种共同遵循的公共正义观念。但是以他的理论为基础,真有可能设计出一套足以替代现有体制的制度吗?实在很难想象。罗尔斯要将那不可分的分开来:诸如生产和分配、人和自己的利益。他又要将那不可统一的统一起来:不同的善观念和共同的基本善。

尽管针锋相对,罗尔斯的福利自由主义和诺齐克的权利自由主义也还在自由主义的大范畴内。由于身在庐山,他们大概不大意识到他们的共同:一是他们的理论都承认基本自由优先,至少坚持基本的公民自由权,连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也不能危及自由。二是都具有宽容精神,不对任何生活方式作是非道德的评判。虽然对正义的定义不同,但都认为正义优先于善,尊重个人对善的理解,即“对个人而言为善的原则”。三是都是世俗的,都主张国家不可干预思想道德,认为国家既无权力也无义务在道德和宗教问题上去做它或大多数人想做的事情。四是都是和平的,和当初自由主义产生于对宗教战争的厌倦一样。

从罗尔斯和诺齐克的争论中可以看出,自由主义并不总是朝着一个方向发展演变的,现代自由主义并没有完全替代古典自由主义,有了罗尔斯这样向左的发展,也就会有诺齐克那样向右的回应,美国自由主义正是在这样钟摆式的左右摇摆中随着时代出现的问题而不断演化。

第十三节 克里斯托诠释新保守主义

1.改宗者的心路历程
欧文·克里斯托被称为美国新保守主义运动的“教父”,他代表了知识界中最早一批从自由派改宗而成的保守派。他转变最早,经历最典型,而且也最自觉地致力于阐明新保守主义的思想历程和政治观念。

克里斯托在《新保守主义:一种思想的自传》中回忆道,他和欧文·豪、丹尼尔·贝尔、奈森·格莱泽等身世颇为相似,大多出身贫寒,是讲意第绪语的东欧犹太移民的第二代,成长于大萧条时期,本能地支持新政,“二战”时从戎当兵,甚至毕业于同一所大学——号称“穷人哈佛”的纽约城市大学。对他们来说,马克思主义是初恋,政治激进不仅与生俱来,而且是他们大学生涯的全部经验。日复一日,他们聚在斗室中讨论世界大事,充满意识形态激情。当他们决定信仰时,问的只是“何种激进主义?”克里斯托选择了托洛茨基,但22岁前他便离开托派,以后长期以自由主义者自居。

尽管克里斯托对各种激进思想都能认同,却没有一个能全盘接受,因此总要在原主义前冠以“新”字。就这样,他一生经历了新马克思主义——新托洛茨基主义——新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的奇特心路历程,与此同时,他还一直保持着新正统犹太教的宗教倾向。风口浪尖上过来,他的反思也就格外宽泛,几乎涉及了近现代西方各种有影响的主义。

在1940年代,克里斯托这个群体作为纽约知识分子的年轻一代对长辈们所办的著名反斯大林左翼刊物《党派评论》深怀敬意。克里斯托自己一生从事的主要也是文字工作,他参与编辑过的刊物有《评论》(Commentary)和《接触》(Encounter )等。1960年代,随着民主党的急剧左转,他也相应成了党内持异议者。 1965年,克里斯托和丹尼尔·贝尔创办了自己的第一份刊物—《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s),公开表述新保守主义观点,它从此成为该派最有影响的同仁刊物,尽管一开始他们并不接受别人给他们的这个标签。

虽然深感分歧之大,他们还是以自由派自居,因为当时美国政坛上代表保守主义的只有共和党的戈德华特和《国家评论》杂志,那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与之认同的。他们从小到大从未与共和党有过接触。只知道共和党反对新政,主张孤立主义,在民权问题上立场保守。他们也想不出知识分子怎么能对这个企业家和小镇的党产生兴趣。

1972年,麦戈文成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在克里斯托看来,这标志着新左派已经把持了民主党,甚至垄断了自由主义本身。这迫使他和同道们最终离开民主党及其代表的自由主义,另成一股独立的政治思潮——新保守主义。也就是在这一年,《华尔街日报》注意到了《公共利益》,并通过对克里斯托的采访。将他们介绍给全国。一贯左倾的知识界居然也出现了保守主义,这使美国人颇为好奇。

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年中,新保守主义的观点逐渐被共和党所吸纳,并促成了共和党的现代化。共和党长期以“老卫士”自居,固步自封,狭隘守旧,老气横秋,党内鲜有像克里斯托这样谙熟意识形态的老手,因此整个党提不出与时俱进的哲学思想,提不出能动员民众的政治纲领。新保守主义的加盟给共和党带来了急需的思想活力、人文关怀,以及感召民众的技巧。昔日呆板的传统保守主义蜕变为以里根为代表的当代保守主义,乐观向前,富于朝气,而且表现出更多对普通人的关注。里根本人也是从民主党改宗的,他成为第一个称赞罗斯福的共和党总统。其实林肯当年早就为共和党树立过这一形象,但内战后连续执政的历史明显加速了共和党的老化。

新保守主义与传统保守主义的融合改善了共和党的形象,扩大了它的阵营,这对共和党终于重振旗鼓占据国会多数,对保守主义成为美国政坛主流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1944年的国会选举表明民众认可了这一转变。

2.分道扬镳于“伟大社会”
由于早期的激进经历,克里斯托对左的那套早就心存疑虑。他在英国工作时接触到的保守主义者也给他留下很深印象,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遇到自称保守主义的人。这在美国不可想象。不过,他本人的改宗还是对风云激荡的1960年代的直接反应:一是对大型福利政策的不满,二是对席卷全美的反文化浪潮的反感。

1965年,约翰逊总统提出“伟大社会”政纲,向贫困开战。社会福利为的是帮助穷人脱贫,一举消灭贫困,这意境不可谓不伟大,但是结果呢?克里斯托认为,它们成了最好意图导致最坏效果的典型。原因何在?他说,改革从本质上讲是保守的,是为了完善已有的制度,不是像革命那样推倒重来。凡是成功的社会改革一般都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这样才无争议,才有利于政治稳定,民族团结,提高国民对自己国家的满意度。虽然各阶级都从改革中受益但由于涉及利益有限,对穷人来说实惠相对更大。二是循序渐进,逐步完善,不应一时许诺过多,提高了大众期待值又兑现不了,只会引起反弹。美国的公立学校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是克里斯托赞赏的社会改革典范,全体国民都获益匪浅,但前者的完善用了几乎一个世纪,后者也用了几十年。

60年代的社会福利却恰恰相反,首先,它们只让穷人受益,因为让人人受益的想法在情绪偏激的美国已经不能被接受。但谁是穷人?首先得划成分,设定官方标准,但标准的依据又何在?这是一条必定带有武断而引起争议的标淮。好,就算确定了标准——比如年收入三千九百美元,问题也远没解决。一户年收入为四千二百美元,不够穷人资格。另一户收入正好三千九百美元,当上了“穷人”,于是这家人立刻享受救济金、食品券以及医疗、住房等各种好处,加起来远远超过了四千二百美元,那么前者感到愤愤不平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这就是很多美国人都明白的“什么都没有就等于什么都有了”的道理。更荒谬的是,福利计划妄想一步登天,立即在全美消灭贫困,最后带来的只能是始料不及的反常结果。

其一是福利人口的大爆炸,甚至就发生在经济繁荣、失业率下降之时。原因是, 1)官方贫困线的提高使福利人口随之增多。2)福利水平在整个60年代一直在提高,形成与低工资相竞争的局面,在纽约等大城市,甚至超过了最低工资。假设一个人工作时年薪为一万美元,不工作时福利为八千美元,这意味着他一年辛苦就是为了挣两千美元,所以人们选择福利而不去工作成了明智之举。3)一批社会工作者发起所谓的“福利权运动’,有组织地动员人们去申请福利,法庭也帮忙消除居住年限等各种障碍。福利被视为一种权利,不仅要得,而且志在必得,还要不断扩大名单,提高待遇。

其二是福利不仅未能如预料那样帮助维系穷人的家庭,尤其是黑人家庭,反而加速了它们的瓦解。因为从根本上讲,福利取消了家庭的经济功能,当没有父亲的家庭照样拥有父亲的收入时,男主人不如一走了之。

其三是穷人落入贫困陷阱,不想脱贫。为了维持其福利待遇,他们完全失去改善生活的动力,养成一整套由于长期依赖而滋生的病态性格。

其四是挑动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不满,起到了按阶级或种族分裂人民的作用。

庞大的社会福利完全违背了美国个人奋斗和阶级流动的传统,究其原因,主要倒不是技术性的,而是涉及对人性和人类社会的一些根本看法,但美国人在“政治正确”的话语霸权下对这些问题是讳莫如深。然而问题不会因为不谈而就此解决,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差不多每三个新生儿中就有个要靠福利长大,哪个国家能承受得了?毕竟福利也要有人来埋单。如果一个人穷了反倒衣食有靠,那么还能指望多少人去自力更生?政治艺术不同于意识形态,政治一旦被强烈的意识形态左右,甚至强烈到不顾现实的程度,那么难免自食苦果。当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生产力和经济衰退就不再遥远了,1970年代的经济滞胀给美国人敲响了警钟。

3.回到亚当·斯密
孟子曰:“何必曰利?仁义而已。”这种将美德作为考虑问题的合法前提并非儒家独创,而是所有前资本主义社会和宗教的共同之处。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换掉这“仁义’二字,以经济头脑来思考问题。倒不是否定仁义,而是通过提高全社会的生产力来达到衣食足而知廉耻的实际效果。在反思中,克里斯托意识到自己真正信仰的正是传统的资产阶级价值观。

斯密在《国富论》中对自己提出的“自然自由的制度”(亦即现在所称的“资本主义制度”)持乐观态度,他要证明的是自由的私人市场会给全社会带来好处。市场历来有之,但抑商的传统也历来有之,资本主义却要将市场潜力发挥到极致,使其遍及全社会、并彻底自由。斯密相信,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物价会自然趋向合理,资本会自然流向对社会最有利的地方,每个人为自利所作的努力最终会给社会带来共同繁荣,人人受惠。

根据克里斯托的分析,斯密对这个制度的估计是审慎而乐观的:1)它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呈现其效果,不可能一蹴而就。2)它的成功与所有进步一样,也要付出代价,最明显的是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将会有一段艰苦的历程,因为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劳动分工,而分工造成的简单机械劳动无疑对人具有非人化的摧残作用。只有等到生产力普遍提高后,工人分享到整体增加的社会财富时,这一消极影响才会慢慢被抵消。因此斯密建议普及教育,丰富精神生活,使工人能具备一种内在力量去抵制单调劳动的非人化。3)资本主义文明以人的自利本质为动力,以逐步改善人的生存条件为目的,并不允诺千年王国,它只是世俗的常人的自由的文明。

回顾一下前斯密的社会,也许有助于理解资本主义的这些本质。欧洲在宗教改革后经历了16和17两个世纪的宗教纷争,人们为了证明我对你错付出了无数的生命代价,有识之士无不感到厌恶,因此才有了洛克的《论宗教宽容》。斯密也同样想将人们从意识形态的纠葛中解放出来,他的途径是将经济从道德哲学中分离,承认人的行为可以用理性地追求自利来解释。在强烈的意识形态之争后,这一承认对个人、对社会显然是革命性的解放。自利虽然向来是最常见的动力,但在“公益”前却从来没有合法性,冠冕堂皇的辞令总是“克己复礼”,而这个“礼”又是由少数人来界定的。斯密相信,在自由社会中,人们通过自由之律会学到互利互依的原则,逐步调整对自利的理解,使之与他人和社会更为协调,这就是常说的“正确理解的自利”。

对于18世纪的欧洲来说,斯密的理论提供了全新的前景,此前流行的重商主义意在强国称霸却不富民,“自然自由的制度”则可以给全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财富,基于市场经济互利互惠的交换原则,所有成员都将不同程度地获得改善。同时,市场经济还将使自由、平等、法治等价值成为可能,它们也因此不无理由地被称为资产阶级的价值。

斯密关注的不是更大的平均,而是普遍的提高。与“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儒家思想相反,他是患贫甚于患不均。经济发展肯定会造成贫富不均,但是由于财富的普遍增长,在生活必需品的满足上则必定会更趋平均。因为每个人所需的必需品是有限的,富人的多余财富只能用于奢侈品,而依斯密看来,挥霍浪费丝毫也不值得羡慕。

在斯密设想的制度中,市场经济、私有财产、个人自由、有限政府、民主法治,都是有机结合的一整套:

1)市场经济是促进财富增长的最佳途径。

2)在市场经济中,进行交换活动的个人必须拥有属于自己支配的财产。个人必须有选择自由,并能自由地发展和表达这些选择。

3)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功能有限。斯密反对政府干预市场,认为政府试图改善市场的努力只会妨碍市场。政府的任务是去做那些文明社会所必需的、而个人又做不好的事。民间经济实力还能遏制专制政府,因为有产者为了维护自己的财富,必然会抵制来自政府的压力。虽然一开始他们是少数,但他们争来的保护肯定会使其他所有人受益。

4)市场确立了经济人的主权。市场经济不规定目的,不作价值判断,只提供达到目的应采取的方法手段,由个人在自由市场上自由选择,经济民主为政治民主奠定了基础。

5)自由不等于无政府,自由越多,就越需要制定共同遵守的规则。围绕市场必定产生一系列规则,规则就是法,靠法来治就是法治而非德治。斯密将德行归为宗教一类的私人事务,不由政府或教会来规定。总之,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是适应其经济基础的,是不分售的套餐。

4.平淡乏味的美国革命
在《国富论》这本现代资本主义奠基之作发表的当年,美国革命打响,革命领袖们虽未研读过它,想法却不谋而合。他们缔造了一个现代世界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立国理念和运行方式简直可以说是实践了斯密所阐述的思想,难怪斯密同情殖民地的反叛。

法国革命爆发后,美国革命相形见绌,显得如此平淡,甚至平庸,全无革命气派。它既无令人恐怖的断头台,也无令人目眩的领袖更迭,其高潮不过是开了一次制宪会议,55个人关起门来唇枪舌战三个多月,拿出一部宪法让各州去通过,居然将就用到今天。说到革命,谁会首先想起美国革命而不是法国革命呢?说起革命领袖,谁会首先想起华盛顿而不是罗伯斯庇尔呢?说起启蒙,谁又会首先想起洛克、休谟、斯密而不是伏尔泰、卢梭、狄德罗呢?但是克里斯托说,虽然现在人们的革命观念都追随法式,但美国革命才是一次成功的革命,它达到了目的,社会平稳,没有反复,也无争权夺利的恶斗。革命领袖们可以满意地领导和回顾自己建立的新秩序,然后不太浪漫地一个个平静地在自家床上寿终正寝。法国革命则相反,它吞噬了自己的儿女,最后是拿破仑称帝和王朝复辟,走向自己的反面。

追根溯源,这两次革命的区别体现了理性时代两股不同的思潮,也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启蒙运动。当时人们充分看到镇压良心的血腥,对宗教教条和誓死捍卫这些教条的宗教机构进行了彻底反省,渴望摆脱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是是非非,不再为它们大动干戈,拼个你死我活,而是建立公民社会,学会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和平共处。英式启蒙与法式启蒙都以世俗公民社会为目标,不过克里斯托指出,两派心目中的公民社会存在很大区别,而正是这一观念区别,导致了两次革命的不同。

英式启蒙比较中庸,也可以说缺乏想象。他们头脑清醒、现实,反对任何形式的狂热。从气质上说他们是怀疑论的,对人性估计平平,尤其不信任握有权力的人的自律。他们对未来持不可知的观点,因为他们认为社会的发展由各种因素的合力造成,历史虽为人类创造,却未必是人明确设计的产物。他们尊重传统,认为传统中凝聚着前人无穷的智慧,不宜轻易更改,只有以史为鉴才能明察未来。

由此,他们不谈什么人性的完美和改造,也不谈恢弘的先验理想,只是想顺应人性,对已有的社会秩序略加改造,使人有可能更加向善和体面些。他们肯定了“市场”这个大量存在于旧秩序中的事物,自觉地阐明其新发展。他们的改革方案是点滴渐进的,依靠的是人人心中存在的改善自己处境的愿望,动用人性自利这个杠杆,通过增加财富、提高生活来改变社会。他们要让个人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使其充分发挥才智,在自己奔小康的同时,也为社会作出贡献,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从一开始就是和责任并存的。

英式启蒙的关键是保障个人自由,人人出力,不是自上而下的拯救道路,而是新教式的独自奋斗。原先的宗教问题——“我怎么做才能得到拯救?”演化成了一个世俗的问题——“我怎么做才能生存?”英式启蒙不强调太强的社会共识或公意,对宗教采取淡化处理,即宽容所有宗教,因为他们认为宗教在教化等方面对民众还很有意义,具体方法就是实行政教分离。

法国启蒙则高蹈彻底得多,完全是另一种气——法兰西激情。他们否定传统,要砸烂旧世界,创立新世界,改造全人类。受天主教传统的影响,在他们设想的美德社会中,存在至高无上的公意,其公意之强,其公民道德之高,足以使公意与私利达到完全一致,公私矛盾将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然而强调公意,强调一致,就必然重视权力,因为只有权力才能使所有人一致,而任何不同意他们的人都只能是居心不良的公敌。克里斯托说,法式启蒙诞生在精英们的沙龙里,本来就不准备去实践,自然可以想象得美轮美奂,它后来促成了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繁荣。

法式启蒙以其精妙的想象描绘了一个完美的未来,使后人难以抗拒,其中也包括了美国人。美国革命后不到半个世纪,杰克逊时代的史家就开始暗示国父们其实并无什么政治哲学,只是时势造就,“大众无错”才是至理名言,有关民主的政治哲学换成了对民主的宗教崇拜。到了20世纪初,某些进步主义史家更是排斥对民主的不同看法,点名批判国父们,掲穿他们自私自利的真面目。在他们的笔下,制宪会议完全是一帮贵族在阴谋篡夺革命果实——美国历史必须重写!

5.概念的变戏法
资本主义精神和伦理的最好代表大概要算富兰克林,韦伯拿他做文章决非偶然。他的《致富之路》通篇都是在宣讲新教基础上的资本主义伦理,劝导人们诚实、勤奋、节俭、积攒、致富。至于现在普遍归为资产阶级恶习的唯利是图、坑蒙拐骗、穷奢极欲等,富兰克林不仅不会赞同,而且必定痛斥之。那么,关于资本主义概念的这种变化是如何发生的呢?

根据克里斯托的分析,资本主义概念几经劫难,已经沦落到连斯密本人也要困惑了。斯密在写《国富论》前就写过《道德情操论》一书,强调人的内在克制,主张以博爱精神来调节公私矛盾。他从来不怀疑任何经济理论都有其道德层面,自由是有道德的自由,他也不同意曼德维尔所谓的“私恶公利”之说,而现代经济学在不断“科学化”之时,却越来越无视这一层面。

第一次重大变化发生在斯密死后不久,马尔萨斯发表他的《人口论》(1798),其影响延续了一个多世纪。马尔萨斯将斯密“人人将受惠”的乐观前景改为“劳动人民生活提高永远抵不上人口增长”的悲惨预言,这样,资本主义就意味着喂肥少数资产阶级而让劳动大众保持贫困。资本主义在19世纪名声下降,克里斯托认为马尔萨斯人口论要负主要责任。尽管19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事实推翻了这一伪论,但其留下的印象却难以驱除,并为乌托邦的流行提供空间。

19世纪末,马尔萨斯人口论刚退潮,社会达尔文主义又汹涌而来,几十年间在美国盛行不衰。这一理论将资本主义制度视为最典型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将自然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达尔文进化论套用到人类社会,将人类社会视为弱肉强食的丛林,全然不讲道德了。这本来是霍布斯的想象,而不是斯密的,但是“不适者”(他们曾占了大部分)却理所当然地迁怒于斯密。如此,斯密后的一个多世纪,虽然资本主义一直在发展扩大,资本主义的概念却变得面目可憎。不过克里斯托相信,只要“人人想改善自己境遇”这个资本主义的基石不变,人们还是会回到斯密来。

资本主义遇到的最大危机是1930年代爆发的全球性经济萧条,当时许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对资本主义在经济上的能力也不再相信了,准备弃之如敝屣。直到“二战”后,随着哈耶克等奥地利学派的兴起,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资本主义及其孪生兄弟自由主义。如今在美国,维护以自由市场为中心的资本主义制度称为“保守主义”,在此基础上接受政府有限干预经济称为“新保守主义”,而他们的反对者则称为“自由主义”,称呼变得如此误导完全是历史造成的。

回到斯密,为的是回到当今。克里斯托进一步要说的是,自由市场不仅是创造财富的机制,也是分配财富的机制。分配虽然不均,但是有两点可以作为平衡:一是人人都会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改善,二是不平均不是永久性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候都可能是不平均的得益者。如果过分强调人为的再分配来达到平均,如实行“伟大社会”这样的大型福利政策,那么就会破坏市场的正常运作,扼杀经济活力。

6.逆反文化
物极必反是因为善恶同源,自由资本主义的内在缺陷也是与生俱来的。

首先是道德无政府的问题。资本主义吸取历史教训,将非意识形态化视为目标,一心一意搞经济,只允诺追求幸福的权利,对何为幸福不作规定,这在当时具有空前的思想解放意义。但是日久天长,不规定目的、不作价值评判的做法很可能滑向道德相对论:无是无非,无对无错,无高无低,仅仅不同而已,最终导致道德虚无主义——价值观的失缺,乃至精神生活一片空白。当然不至于人人都如此,但社会上若有一定比例的人丧失判断,而另外的人又不便去判断他们,情形也就相当堪忧了。

其次是生活无目的的问题。资本主义以自利为动力,以满足饮食男女的日常需求为目的,历来帝王将相唱主角的社会一下子平民化了。在物质匮乏之时,芸芸众生还是觉得很有些目的要去达到的,但富裕后的生活却可能变得毫无目的。宗教可以宣传圣战,民族主义可以宣扬为国捐躯,甚至君权神授也能激发出忠君壮举,但自由资本主义没有教义,不能规定人们做什么不做什么,靠的是自律,所以往往提不出能为公众所接受的“克己复礼”的理由,显得只求眼前幸福,狭隘自私,庸俗琐碎,缺乏英勇精神和高尚动机,很有可能导致市侩主义和人欲横流。虽然也有像梭罗这样的个别人士提出哲学意义上的淡泊禁欲,可那毕竟只是少数精神贵族的特权,对大众行不通。当大众的温饱问题解决后,这个生活无目的的富贵病就可能蔓延开来,甚至恶化为道德和精神的癌症。这也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美国的知识分子批判资本主义远比工农激烈,积压的餍足厌倦可以爆发为无名的愤怒。

市场经济将文学艺术之类的文化产品也纳入其中,随着它们的商品化,消费者的大众品味成为主宰,文化人的特权地位下降,所以他们对商业文明是嗤之以鼻。故而从资本主义降生起,它产生的高雅文化一直在批判它,特里林称之为“逆反文化”。18世纪的浪漫主义是中产阶级内部的非资本主义化冲动,但还不是反资本主义的,它提倡激情,崇拜高尚的野蛮人,欲与现实保持距离。到19世纪,厌倦已经上升为文学的主题,在二三十年代的巴黎出现了波希米亚的生活方式,挑衅性地对资产阶级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态度进行反叛。

美国虽然要晚一些,但轨迹也很相似。19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工业革命而来的超验主义运动也是一次美国精英的浪漫主义反叛,反对媚俗从众,反对杰克逊时代的物质主义。20世纪初的迷惘一代是充满波希米亚色彩的流亡者,50年代的垮掉派最恨的就是“正人君子”,恨就恨在说不出正人君子有什么不对,就是觉得虚伪无聊。60年代的青年反文化运动规模更大也更彻底,直冲着资产阶级的生活规范而来,大肆标新立异,不惜吸毒乱性,以示对资产阶级传统的鄙视。克里斯托认为很有意思的一点是,以马克思为师的老左派在以经济头脑思考问题上和资产阶级是一致的,而新左派对经济问题几乎没有兴趣,新左派完全是文化的,在60年代更是对政治权力十分着迷。

先锋派艺术是逆反文化的奠基者,他们自觉反对资本主义。“先锋”本是军事用语,足见其战斗性。但有趣的是,资本是最强的溶剂,资本的化身资本家对钱的兴趣远胜于意识形态。他们对反资的先锋艺术不仅不封杀,反而视为商机,推波助澜。那些艺术家以无人能懂的晦涩作品公开藐视常人常识,并因此受到崇拜。他们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宠儿,因反叛它蔑视它而名利双收。当巴黎团团围住毕加索向他欢呼时,他对张大千说,巴黎无艺术。不过,正是在这消融过程中,资产阶级的逆子也成了资产阶级的一部分,被当作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文化来批判。这虽然有点事与愿违,倒也不完全冤枉他们,他们享受着资本主义的名利不说,他们的存在本身也完全依托于资本主义社会,他们的反资也就反得有限了。

7.寄希望于宗教?
克里斯托说,在资本主义初期,这一制度缺少终极关怀的问题并不突出,因为长期的基督教传统在欧美积存了丰裕的道德资本,斯密以及美国的国父们从未想到宗教、传统、家庭等惯有的制约竟会削弱乃至消失。然而到了20世纪末,宗教衰落、传统式微、家庭瓦解、精神空虚,种种迹象都已出现,积存的道德资本何时告罄?届时社会又靠什么来维系?克里斯托为此十分忧虑。

在有宗教的时候,贫富贵贱乃上帝所定,一个人的世俗成功必与其个人品行密切相关,因此贫富不均不仅可以接受,而且贫穷的责任主要由个人来承担。可是这样的道德资本一旦耗尽,个人品行与世俗成功脱节,贫富不均就会变得没有道理,不可容忍。在政治平等基本完成后,人们不可避免地转向经济平等。对平等民主的庸俗理解认为,只要是人,无论品德高低,努力与否,都该有经济平等的权利,因为一切都是社会造成的,于是分配公正就会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就可能成为问题。

资产阶级的美德已经被无限制的自由所取代,现代社会对个人不再作道德评判和要求,克里斯托认为这是危险所在。从自由主义的原则来说,个人自由是不应干预的,自由至上主义者至今仍持这样的观点,连哈耶克也在原则上找不到反对的理由,只好相信“自我实现”最终会导致好的结果。但是克里斯托却没有那么乐观,他不相信人自由了便自然趋善,关键还在于人性本身。与基督教不同,自由主义对人性之恶缺乏估计,当恶没有宗教、道德、传统等机制的遏制时,是绝对有破坏性的,法律对此也很无奈。

说到人性,就不能不回到宗教,它是人神之约,掌管着法律所不能及的宽广地带。克里斯托一向对宗教有兴趣,很看重宗教的政治意义,希望宗教能解决自由主义解决不了的问题。他提倡复兴宗教,通过向旧正统输入活力来将它们改造成新正统,提供资本主义所不涉及的终极关怀、道德规范、精神世界,以及对常人的约束,因为美国的民主制已经发展到不能指责常人了。虽然在无神论者看来,已经世俗化的社会是否还能回到宗教是令人怀疑的,但美国不是无神论的天下,百分之九十的美国人仍自称信教,在美国当代保守主义运动中,宗教已经成为一支强大的力量。这是福是祸实在很难预料,因为一旦失控,不是没有可能危及政教分离,而政教分离是18世纪智慧对历史的答复,也是美国成功的基本国策之一,若逆向而行,历史岂非又将周而复始?

菲茨休代表奴隶制反对自由主义的思想属于个别,从未能进入美国主流,见第五节。↩

罗纳德·里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演说”(1964年),《美国赖以立国的文本》(原编者艾捷尔,中文编者赵一凡、郭国良,海南出版社,2000年),第736—737页。↩

Arthur Schlesinger,Jr.and Russell Kirk,“Conservative vs.Liberal—A Debate”(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March 4,1956),p.58.↩

Daniel J.Boorstin,“The Genius of American Politics”(Charles,R.Walgreen Lectures,Chicago University,1952),American Liberalism,Laudable End,Controversial Means,p.139.↩

Franklin D.Roosevelt,“The Continuing Struggle for Liberalism”American Liberalism,Laudable End,Controversial Means,p.116.↩

The Speeches,Remarks,Press Conferences,and Statements of Senator JFK,August 1 Through November7,1960,p.239,American Liberalism,Laudable End,Controversial Means,p.191.↩

黄安年,《当代美国的社会保障政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08页。↩

林登·贝恩斯·约翰逊,《就职演说》(李剑鸣、章彤编,《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就职演说全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12—413页。↩

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历程》(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第108页。↩

同上书,第105页。↩

黄安年,《当代美国的社会保障政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09页。↩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97页。↩

同上书,第96页。↩

乔德兰·库卡塔斯、菲利普·佩迪特,《罗尔斯》(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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