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迄今的 三次民主化浪潮
发布时间:2022-11-03    作者:fredyang

6、第三波民主化

我将从一首乐曲开始,因为它具有世界历史意义。葡萄牙,里斯本,“时值1974年4月25日,星期三,零点刚过25分,这时无线电台突然播出了一支名叫《高山颂》(Grandola Vila Morena)的歌曲。播这支曲子是向里斯本及其周围的军队发出行动讯号,以执行政变计划”,前哈佛大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在其名著《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中描写道。
政变由一群中下级军官策划、领导,迅速推翻了1926年在葡萄牙建立的、延续了近半个世纪的独裁政权。政变几乎没有流血,仅有四人伤亡。民众涌上街头,欢呼着,把康乃馨花插在士兵门的枪筒中。这一后来被称为“康乃馨花革命”的兵变,开启了葡萄牙的民主转型,也无意中揭开了一场席卷全球的民主化浪潮的序幕——这一浪潮,亨廷顿称之为“第三波民主化” [1] ,被政治学家们广泛接受。

在葡萄牙1974年政变中,率军包围政府首脑机关的萨尔格罗马耶上尉。他说服了被紧急调来“平叛”的军队加入政变,迫使独裁者马赛罗·卡塔诺和平交出权力。

这一民主化浪潮首先波及的是葡萄牙的2个南欧邻国希腊、西班牙;接着迅速扩展至巴西、秘鲁、智利、乌拉圭、阿根廷等拉美国家—拉美是前葡萄牙、西班牙帝国殖民地;80年代中叶,抵达东亚的菲律宾、台湾、韩国;80年代末,席卷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90年代后,进入非洲的贝宁、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加纳、南非等国家。21世纪开始后,这一席卷全球的浪潮势头明显减弱,不过,我们的邻国、古老的不丹王国2005年也开始了转型;2012年,北非发生了举世震惊的“阿拉伯之春”,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的独裁者被推翻。阿拉伯之春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余波,还是宣告新一波浪潮开始的巨响,稍后再议。
在席卷全球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有70多个国家民主化。根据国际著名智库“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统计,1973年,也就是第三波民主化开始前一年,世界上只有40个民主政体,但是,1992年这个数字是99个,占全部独立国家的53%,人类历史上民主国家的数量首次超过了非民主国家;2005年达到123个,占全部独立国家的64%;至2012年下降到118个,不过,依然占全部独立国家的61%。
行文至此需要回溯一下过去,因为你也许在问为什么叫“第三波民主化”?前两次浪潮是何时发生的?根据亨廷顿的概括,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民主转型——并非所有的民主转型-——相对集中地发生在三个时间段。在每一个时间段中,都有一组国家民主化,也就是民主化浪潮,然后出现逆潮,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国家倒退回独裁统治。亨廷顿将三次民主化浪潮与逆潮的起始、结束时间界定如下:
图表 1

 
第一次,民主化长波 1828-1926
第一次逆潮   1922-1942
第二次,民主化短波 1943-1962
第二次逆潮   1958-1975
第三波民主化 1974-

社会科学中每一个观点,几乎都有相反或不同的看法。亨廷顿上述划分也不例外。例如,美国学者查尔斯·库茨曼(Charles Kurzman)认为,近来以来的民主发展可以细分为8次浪潮。不过,亨廷顿的划分是多数政治学者所接受的,所以,这里沿用这一划分往下讲。

7、第一波民主化

第一波民主化浪潮波及的主要是欧洲、拉丁美洲和英国的一些海外领地。长期以来我国知识界特别关注的是英国、美国、法国的革命,对其他第一波民主化国家的了解微乎其微。
第一波民主化的缘起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奠定代议制政府地位的英国革命,而直接得益于1776年美国革命、1789年法国革命对于自由人权、代议制政府等现代政治原则在世界上所起的巨大传播作用。
那么,为什么第一波民主化的起始时间不是划在1688年的英国光荣革命或一个世纪以后的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呢?这首先是因为当时并没有发生迅速延及其他国家的转型浪潮,同时,还涉及到民主的标准。
现代自由民主政府的建构必须符合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第一,代议制原则,亦即有人民自由选举的议会行使立法权,实施对政府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和最终控制权,也就是代议制原则;
第二,分权制约原则,即国家的三种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分离,分别由三个明显不同的部门行使、彼此牵制。但是仅符合以上两个原则还不足以成为民主政府。一个政府要成为民主的,还需进而符合:
第三,政府民选原则,不仅议会必须是选举的,行政首脑也必须由人民或或代表人民的议会选举产生,向人民或议会负责;
第四,普选权原则,也就是一人一票原则。如果政府是由人民中的一小部分选举产生的,多数人没有投票权,虽然可以说有民主的因素,但还不是民主的。
1688年的英国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地位,建立起了分权制约的体制。英国的政体因此成了立宪君主制或者说披着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制,但是,它只符合上述第一、第二项原则,还不是民主共和制[2]。到19世纪后,第三、第四项原则才完全得到满足或开始得到满足。
光荣革命后,国王依然是政府首脑,执掌行政权;后来,权力逐步转移到内阁,由首相领导政府并向议会负责;而直到1885-86年,首相必须由选举获胜的多数党领袖的制度才牢固确立。投票权的扩大到始于1832年,议会改革法放宽了财产资格限制,后又经过1867年、1885年等改革,到十九世纪末普选权基本实现。
美国独立革命胜利后,1787年制定了一部宪法,一直沿用至今。它确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鼎立的政府架构,以及全国政府与各州政府分权的联邦体制。立法权被授予国会,行政权授予总统。国会和总统均由民众选举产生(民众选举“选举团”,“选举团”选举总统)。但是,由于财产资格限制,许多人没有选举权。直到1828年,有投票权的人才超过白人成年男性的50%。
欧洲大陆民主化的种子,是1789年法国革命播下的。革命期间,雅各宾派的血腥统治震惊了世界。革命所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也以拿破仑的政变而告终。但是作为法国革命重要体现的《人权宣言》,将会显出不可抵挡的影响力。
法国革命直接激发了拉丁美洲的独立革命。西班牙有一定自由主义色彩的1812年宪法,对于拉美新独立国家的宪法有重要影响。
拿破仑1815年被流放厄尔巴岛后,波旁王朝在法国复辟,但是新宪法很大程度保留了革命的成果。1810前后,、西班牙、挪威、荷兰等国家也制定了宪法。不过,1830年以前,除了法国和一些小国外,欧洲大陆在建立代议制政府方面没有多少进展[3]
欧洲民主化浪潮的起点是1830年欧洲革命。1830年7月,法国巴黎民众走上街头并与军警发生混战;波旁王朝被奥尔良王朝所取代,宪法得到修改以更多地限制王权。发生在法国的革命,迅速蔓延到比邻的尼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获得独立,并颁布了一部接近于英国君主立宪体制的宪法。在此之前,欧洲大陆的自由派虽然羡慕英国的制度,但是认为英国的制度不适合于“进口”,因为英国宪法是不成文的,无法以语言“界定”。

欧仁·德拉克罗瓦纪念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的名画《自由引导人民前进》


10多年后发生了波及范围空前的革命,也就是1848年欧洲革命。它席卷了几乎整个欧洲,并传播到拉美部分国家。革命也首先发生在意大利西西里,迅速蔓延到法国、德意志邦国、奥匈帝国的匈牙利、瑞士、比利时、西乌克兰、大波兰、爱尔兰等欧洲大部分国家和拉美的巴西等国家。革命的直接成果相当有限,而且不久经历了一段反动和停止时期。1848年建立的法兰西第二共和国,3年后由于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称帝而被推翻。1848年的瑞士宪法,在建立联邦制和民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成为激励欧洲自由派的一盏明灯[4]
经过10多年的停滞之后,欧洲开始重新出发。19世纪60年代中期后,民主化进程加快。从1864年至20世纪初,希腊、法国、英国、意大利、挪威、丹麦等陆续实现了平等普选权。此外,拉美的智利、阿根廷、乌拉圭等也在这个时间段实现了平等普选权。
第一次民主化浪潮从1828年开始,结束于1926年,而从1922年开始至1942年经历了逆潮,不少国家的民主崩溃,重回威权统治,或陷入法西斯极权统治。在将近100年的民主化长波中,有32个国家民主化。(见下表)

图表2:第一波民主化国家

 
欧洲:英国,爱尔兰,芬兰,冰岛,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瑞典,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荷兰,挪威,捷克斯洛伐克,希腊,匈牙利,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美洲:美国,加拿大,智利,阿根廷,哥伦比亚,乌拉圭
澳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日本-

说明:被删除线覆盖的是在逆潮中民主崩溃的国家。
资料来源:亨廷顿《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

在这32个国家中,只有11个到1942年依然保持着民主,22个国家的民主崩溃。逆潮从1922年墨索里尼在意大利建立法西斯政权开始。捷克斯洛伐克、比利时、荷兰、匈牙利、丹麦、挪威等国家的民主由于希特勒的侵占而终结。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则被苏联所吞并。
顺便想提及的是,中国也被第一波民主化浪潮中所卷入。1911年的辛亥革命建立了一个存续了10多年的半民主体制。期间,由于只有一小部分人有投票权,并没有完全民主化,所以在第一波民主化国家中榜上无名。
第一波民主化国家从政治开放到最终实现民主,大都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它们往往先通过宪法变革,建立起以选举但不是普选为基础的、分权制约的代议制政府,然后将选举权扩大到中下层阶级。理解这个过程,不能离开当时的时代、社会状况。那是一个探索建立现代政制的时代。那是贵族等级社会向现代平等社会转变的过程。还有,同样非常重要的是,当时教育不发达,识字人口比例很低。后来的民主转型不再受这些条件限制,通常在颁布宪法规定现代自由政府架构的同时赋予平等选举权,因而转型过程缩短了。
(由于经历多个阶段,第一波民主化国家的转型表现出很强的渐进性,但实际上并不能简单地以“渐进改革”来概括。那种田园牧歌式的、善良的统治者主导的、有计划分阶段实现民主、直线向前发展的所谓“渐进改革”在真实的历史中是不存在的。真实的历史是由革命、抗争、改革以及前进、倒退、停滞、再出发等构成的。“几乎所有民主国家的历史都充斥着震荡、冲突乃至暴力”,美国政治学者雪莉·贝曼在回顾第一波民主化时说[5])

8、第二波民主化

关于第二波民主化,这里只做非常简略的介绍。第二次民主化短波开始于1943年,结束于1962年。二战盟军解放欧洲和非洲、亚洲一些地方的去殖民化,直接导致了这波民主化。西方盟军帮助其占领下的西德、意大利、奥地利、日本、南韩建立了民主制度;法国、比利时、荷兰、丹麦、挪威等恢复、重建了民主制度。在战后亚洲、非洲的去殖民化中,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以及非洲的尼日利亚、博茨瓦纳、冈比亚等新独立国家也建立了民主体制。拉美的阿根廷、哥伦比亚、乌拉圭重新民主化,哥斯达黎加、牙买加、委内瑞拉等成为新兴民主国家。
从1943年至1962年,共有40个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国家民主化。其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的民主昙花一现,被苏联支持的当地共产党所颠覆。到了1958年,则开始出现转向威权主义的逆潮,截至1975年,共有22个国家的民主崩溃,包括拉美的巴西、阿根廷,非洲的尼日利亚、加纳,亚洲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南韩等(见下表)。

菲律宾前独裁者费迪南.马科斯。他1996 年当选总统,1972年实施戒严,结束了其治下残存的民主。




图表3:第二波民主化国家

欧洲:法国,西德,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荷兰,挪威,希腊,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
美洲:阿根廷,哥伦比亚,乌拉圭,哥斯达黎加,牙买加,特立尼达-多巴哥,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巴西,厄瓜多尔,秘鲁
非洲:博茨瓦纳,冈比亚,尼日利亚,加纳,圭亚那
亚洲:以色列,黎巴嫩,土耳其,日本,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马耳他,斯里兰卡,南韩,菲律宾,缅甸,斐济,印度尼西亚

说明:被删除线覆盖的是在逆潮中民主崩溃的国家。资料来源:亨廷顿《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的民主化》。
不过,到了1974年,第三波民主化揭开了序幕,它比前两波浪潮卷入了更多国家。接下来我们继续讨论第三波民主化,特别是经过三波民主化后,民主政体在世界上的分布情况。

9、民主政体的分布

前面说过,根据“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统计,1973年,也就是第三波民主化开始前一年,世界上只有40个民主政体,至2012年是118个,占全部独立国家的61%。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118个民主政体”,指的是选举民主政体(electoral democracy)。“所谓选举民主政体”是自由之家相对于“自由民主政体”(liberal democracy)而提出的一种划分。所有自由民主政体都选举民主政体,但并非所有选举民主政体都是自由民主政体。
自由之家根据其对世界各国自由度的评估,将它们划分为三大类,即“自由国家”、“部分自由国家”和“不自由国家”。“自由国家”亦即自由民主国家。在“部分自由国家”中,有相当数量的国家则被界定为“选举民主国家”。
“选举民主国家”虽然不一定是自由民主国家,但达到了某些最低限度标准。选举民主国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6]——
一个竞争性的、多党制的政治制度;
全体公民普选权;
选举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选票有合理安全保障,不存在大面积的选举作弊,因而选举结果是民意的表达;
各主要政党可以通过有意义的公共渠道,通过媒体以及公开的政治竞选,与选民接触。根据上述标准,但并非所有的“部分自由国家”都是“选举民主国家”。例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就是“部分自由国家”,而不是“选举民主国家”。
“选举民主政体”包括了“自由民主政体”,自由民主政体与其他选举民主政体的不同在于,“它意味着存在广泛的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 包括表现和信仰自由、社团和组织权利、法治、个人自治与个人权利等类别。这些自由的实现与保障,涉及媒体的自由独立、宗教机构自由、学术自由、教育自由、司法独立、建立非政府组织、组织工会、拥有私人财产、开办私人企业、迁徙自由、择业自由、平等机会等。

  1. 年的118个选举民主国家中,90个是自由民主国家,其他28个只是选举民主国家。尽可能多了解外部世界,对于我们思考、研究中国的民主转型问题是重要的,兹将这118个选举民主政体分类列举于下表。

图表4  当代世界选举民主国家(截至2012年)

 自由部分自由
欧洲安多拉,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敦,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山,格鲁吉亚,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乌克兰
美洲安提瓜-巴布达,阿根廷,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巴西,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国,爱萨尔瓦多,圭亚那,格林纳达,牙买加,巴拿马,秘鲁,圣基茨-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多巴哥,美国,乌拉圭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墨西哥,巴拉圭
非洲贝宁,博茨瓦纳,佛得角,加纳,莱索托,毛里求斯,摩纳哥,纳米比亚,圣多美及普林西比,塞舌尔,塞拉利昂,南非科摩罗,利比里亚,利比亚,马拉维,尼日尔,坦桑尼亚,突尼斯
大洋洲澳大利亚,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米克罗尼西亚,瑙鲁,新西兰,萨摩亚群岛,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巴布亚新几内亚
亚洲印度,不丹,以色列,印度尼西亚,日本,蒙古,帕劳,韩国,台湾(地区)孟加拉,东帝汶,菲律宾,泰国,土耳其
数量9028

资料来源:自由之家《2013年世界自由报告》。

作为界于自由民主与非民主之间的政体,只有部分自由的选举民主国家,存在着三种可能的前途。它们分别是向后倒向威权主义,向前发展成自由民主国家,或者长期停留在中间状态。如果考察一下1991年以后的20年中,只有部分自由的选举民主国家数量变迁情况,有助于说明这一点。请先看一下简单列表——
图表5  选举民主国家中的部分自由国家数量

年度选举民主国家部分自由国家百分比
2011
2006
2001
1996   
115
123
120
117
28
34
35
38
22.6%
27.6%
29.2%
32.5%

资料来源:自由之家《国家状态与评估概览,1973-2012》,载于《2012年世界自由报告》
2006年,全世界的选举民主国家达到123个,但是2011年下降到115个。这意味着,期间至少有8个国家的民主崩溃,因为有的国家民主崩后溃经过一段时间可能又回归了民主。
90年代初至中期,随着选举民主国家数量的快速增加,只有部分自由的选举民主国家所占比例明显上升,但是,后来又逐步下降。1996年,此类民主国家在民主国家中所占比例达到32.5%,到2011年回落到22.6%,基本与1991年持平。
这一走向表明,选举政府这一基本政治自由有助于其他自由的扩展和保护,一个国家在民主化后即使没有快速建立法治充分保障自由,也有较大的潜力向那个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它也表明,历史未必会直线向前发展,只有部分自由的民主国家也可能会长期停留在非民主与自由民主的中间状态。
在结束此讲前,需要提到的是,经过三波民主化,截至2012年,全球生活在不自由状态下的人口约25亿,占总人口71亿的35%。在这25亿人中,有14亿多生活在中国,占56%。由此可见中国的民主化对于世界自由的意义。在思考、探讨中国的民主化问题时,第三波民主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发生在当代的民主化,与当代中国具有时空上的一致性。

在全球25亿生活在非自由状态下的人中,有14亿生活在这面红旗下。


延伸阅读:
塞缪尔·亨廷顿著、刘军宁译《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一章第二节历史上的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联出版社,1998年。
拉里·戴蒙德著、张大军译《民主的精神》,第二章民主的昌盛(41-56页)、第三章民主的衰退(56-84页)。该书英文版出版于2008年,中文版网络出版物,链接: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9310035.html
Freedom House: Freedom in the World 2013,http://www.freedomhouse.org/report/freedom-world/freedom-world-2013


[1] 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90年代将这一波民主化命名为“第三波民主化”,被人们普遍接受。亨廷顿发现,总体上看,民主化是分几波发生的。第一波和第二波分别发生在1828-1926年、1943-62年(参见Samuel Hungtington,The Third Wave: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1991, pp.13-26。该书中文版由刘军宁先生翻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98年出版)。

[2]关于共和制与民主制的区别与联系,请参见我的两篇文章                           《论共和国》(http://www.gongfa.com/republicwangtc.htm)、                                《再论共和国》(http://www.gongfa.com/republic2wangtc.htm)。

[3] See C.W. Crawley,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 Volume X, p.14.

[4] See J.P.T. Bury.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 Volume IX, p.184.

[5](Sheri Berman:How Democracies Emerge:Lessons from Europe. Journal of Democracy, Jan. 2007, Vol. 18, No. 1)

[6] 参见自由之家的《世界自由报告》(Freedom in the World: The Annual Survey of Political and Civil Rights)。自由之家1998年后每年的报告都可以在其网站上阅读:http://www.freedomhou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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