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渐进主义的历史与理论渊源(下)
发布时间:2022-11-03    作者:fredyang

26、保守的自由主义

现在就来讨论90年代以来中国自由主义中的保守主义。这里要提出“90年代的自由主义”的概念,因为自由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传播并非始于90年代,而且,与80年代思想差异明显、9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其基调、表述在90年代就形成了,90年代以后的论述没有新意、是不重要的。
90年代的自由主义对于民主、自由、宪政等概念的认识超越了80年代,但在精神气质上是退却、保守的。它认为自己承继、传播的是英美传统,是经验主义的、真正的自由主义。正是这一自认为找到了正宗的自由主义,为渐进主义提供了最有影响的学理论证,似乎不赞成渐进主义便不是自由主义。
重新认识、解读西方保守主义,是90年代中国自由主义主要的特征之一。熟悉政治思想史的人知道,18世纪的英国政治家、思想家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对法国革命的批判,奠定了西方保守主义的原则。柏克推崇传统,反对发生在法国的暴力革命,反对深刻影响了法国革命的理性主义。法国革命试图根据抽象的哲学原则,破坏全部传统以重建整个社会,“改变思想、法律、道德,……改变人、事物、语言,……摧毁一切,是的,一切,因为一切必须重新开始”[i],这正是现代极权主义的先声。柏克在法国革命发生后不久就敏锐地觉察出了这一精神气质的危险性,可以说是反对现代世界极权主义的先知。 可是,长期以来,深刻影响了法国革命者的卢梭在中国备受推崇,反对法国革命的柏克却被污名化、不受重视。进入90年代后,在反激进主义思潮的激励下,以及随着对西方学术界关于柏克研究的接触的加深,中国学术界也重新认识、解读了柏克及其开创的保守主义。
 西方保守主义的鼻祖埃德蒙·柏克。他的历史观是演化主义,主张渐进改革。

一个相当有影响的观点是,保守的柏克与自由的柏克是同一个柏克,保守主义实际上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个分支。著名学者刘军宁写道:“柏克的英国保守主义是要维护英国传统的自由”,“没有自由的传统,就没有英国的保守主义”[ii];“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有一个共同的基础,这就是自由的传统”[iii];“保守主义在根本上是人类自由主义大传统的一部分。”[iv]
关于柏克的保守主义是否可以定格为自由主义的一个流派,对其详加讨论已超出本书范围[v]。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柏克对法国革命的批判包含了敏锐的洞见、永恒的智慧,但他的批判显然缺乏对法国社会状况的足够了解,也完全忽略了法国君主专制的压迫、暴虐[vi]。尤其需要说明的是,柏克之被定义为思想史上的保守主义者,不是因为他否认自由的价值,而是因为他不只推崇自由的价值(他还推崇传统、宗教等),更是因为他对于变革的态度。保守主义者并不一定反对变化,保守主义的定义性特征是反对快速、剧烈的变革。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lich A. Hayek)就将保守主义定义为“反对急剧变革的态度”[vii]。作为保守主义的鼻祖,柏克生活在光荣革命以后的英国,他立足于英国的政治传统与现状,谴责法国革命,反对突变和飞跃。他强调历史的连续性,持一种演化主义的历史观,主张渐进改革的发展路径[viii]
他的这种观点在光荣革命以后的英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一个仍然是专制统治的国家,评判这一主张的政治价值时,却不能回避本国的现实,也不能只看到柏克对法国革命批判的合理性,还要看到更多国家的经验——绝大多数自由国家在结束专制走向自由的时候,都经历了革命、突变和飞跃。
哈耶克是另一个对于90年代中国自由主义影响特别重大的西方思想家。哈耶克将毕生的精力都用在了捍卫人类自由、反对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上。40年代,西方国家对于市场经济的前途缺乏信心,哈耶克写下了其成名作《通向奴役之路》,警告如果引入计划经济,结果将是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极权主义。他继承了柏克的演化主义历史观,复兴了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提出了“自生秩序”(spontaneous order)、又称“扩展秩序”(extended order)的概念,以批判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
出生于奥地利的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他继承了柏克的演化主义历史观,提出了“自生秩序”理论。

所谓“自生自发秩序”并不是离开人们行为的自然秩序,它也是人的行为的结果,但却不是人类设计、强加于社会的秩序,而是人们在交流交易中所形成的规则、从社会内部逐渐演化产生的秩序。社会的演化是一个永恒的过程,其发展方向是不可预知的。与自生秩序相对立的是一种错误的建构理性主义(constructivistic rationalism),它试图对社会实施整体控制、根据理性原则来设计社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没有效率的,因为知识、资讯分散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是少数中央计划者所不可能充分收集、掌握的;也是危险的,因为会导致国家权力的扩张,并使得权力集中在少数几个人手里。[ix]
哈耶克的著作在90年代被大量引进到中国,其“自生秩序”概念风行于知识、理论界。对于红色中国而言,传播哈耶克自生秩序思想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可是,吊诡的是,这一原本为了反对计划经济、极权主义的概念,由于中国知识分子自身的原因,却给思考民主转型路径带来了混乱。  一些人不仔细阅读哈耶克的著作,不辩析自生秩序所适用的领域,想当然地将其拿来主张逐步演化、渐进发展的政治转型路径[x],似乎不经历突变飞跃就可以演化、渐进出一种民主宪政制度。其实,在哈耶克那里,自生秩序并非无所不包。
哈耶克的核心关注在于自生秩序,但他还区分出了一种不同的秩序,就是“组织”(organization)。“根据事先的计划安排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所形成的秩序叫‘组织’”,哈耶克说[xi]。组织处于市场、道德、习俗等自生秩序的大社会(the Great Society)的包围之中,但并非不重要。“如果强调扩展或者说宏观秩序的自生性给人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即在宏观秩序中刻意的组织从来就不重要,那将导致误解”,哈耶克写道[xii]
在多种多样的组织中,政府组织无疑是最庞大、显著的。尽管政府制度的运作也需要自生秩序的补充,但即使是哈耶克,他也不会简单化地用“自生秩序”概念来说明从专制到民主的转型。民主转型的目的不是为了重建整个社会,只是要建立权力受限制的自由政府制度。政府制度主要是建构的,却并不属于哈耶克所反对的建构理性。自从英国提供了代议制立宪政府范例之后,所有自由国家的宪法都是舶来品、带有理性设计的特点。基于其秩序分类学,哈耶克没有否定政府制度的建构理性,他本人就构想了一个自由宪法模式,以期弥补民主政治的缺陷、更好地实现法治[xiii]
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Karl Popper)是又一个对90年代中国自由主义有着强烈影响的人物。他是与哈耶克齐名的、20世纪反极权主义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他批判了历史决定论即认为科学可以认识历史发展规律、预言人类未来的思想,以及与这一思想紧密相连的“整体或者说乌托邦社会工程”(holistic or utopian social engineering),而主张以符合人类认识逻辑的“零星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改良社会。
出生于奥地利的哲学家卡尔·波普。他批判了科学可以认识历史发展规律、预言人类未来的思想,反对“整体或者说乌托邦社会工程”。

整体或者说乌托邦工程“目的在于根据一个明确的计划或蓝图再造整个社会”,与此相对,零星社会工程师,无论他是否怀有对社会作为整体的某些理想,总是“努力作出一些能够不断改进的小规模的调整和再调整来实现其目的”[xiv]。整体工程是不科学、不理性的、反民主的。社会作为整体并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科学只能研究社会的某些方面、某些事实。重建整个社会的效果是难以预计的,人们没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来制定这样的计划。改造整个社会将给许多人带来不便,人们中间势必存在激烈的分歧,革命者们会选择压制批评和不同意见,以威权方式推行改造计划。一旦走上这条路,他们此后也不能容忍对于缺点、错误的批评。最终,他们极可能会形成一个新阶级,新社会的新统治阶级、新官僚贵族,他们会掩盖这一事实,用革命的意识形态为其权力辩护、稳固自己的统治。
与整体、乌托邦工程不同,零星社会工程是科学、理性、民主的。零星工程师的心态是开放而不是封闭的。他知道自己的知识非常有限,人们只能从错误中学习。其方法是试错的,允许反复的试验和继续调整。它寻找和对治社会最严重、急迫的弊病,而不是追求社会最大的、终极的美善,也更容易得到人们的支持。零星工程不会导致权力的集中。其成败更容易评估,即使失败了,也不是大错,能容忍人们自由讨论。[xv]
波普的政治哲学在80年代末开始传入中国,90年代以后才流行开来。与哈耶克的经济、社会理论一样,波普这一反极权主义、捍卫自由民主的学说,对于批判49年以后中国的乌托邦工程当然是重要的,但同样吊诡的是,它也被用来反对快速的民主转型[xvi]。结束专制、建立民主被望文生义地当作了整体工程,被认为应该分解为许多细小的部分缓慢推进。而在波普那里,“整体社会工程”并不泛指所有重大的变革,“整体主义”(holism)特指将社会当成整体对待、探究的方法,“整体社会工程”也就是乌托邦工程。
波普毕生都在捍卫自由民主制度,从来不曾将建立民主宪政当成整体工程。仔细阅读其著作就会发现,波普并不认为可以通过渐进改革终结专制、建立民主。在1944年出版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他写道:“在一个不民主的国家,实现合理改革的惟一途径,是以暴力推翻政府并引进民主政体架构。”[xvii]只有在民主政体架构建立的前提下,理性的机构、体制改革才是可能的[xviii]。不过,波普的核心关注不是如何建立民主框架,而是在民主框架已经存在的前提之下,找到一种既可以改良社会、又不会破坏民主的方法(零星社会工程)[xix]。所以,他的自由主义缺乏一种政治发展理论[xx]。他只是附带论及了政治革命。
顺便说一句,如果波普在写作时知道非暴力政治抗争的力量,以及目睹了第三波民主化的经验,他就不会认为只能以暴力革命推翻专制了。
1998年被一些人界定为当代中国自由主义浮出水面的一年。那年底,著名学者朱学勤在《南方周末》上发表文章,宣布自由主义在中国开始了公开言说。朱学勤这样界说自由主义:“它首先是一种学理,然后是一种现实要求。它的哲学观是经验主义,与先验主义相对而立;它的历史观是试错演进理论,与各种形式的历史决定论相对而立;它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体制相对而立;它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制,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障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xxi] 这一界说将渐进演化的变革观置于优先地位、视其为自由主义的定义性特征,似乎不持渐进、演化的变革观,就不是自由主义。
朱学勤说自由主义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

朱学勤高扬演化主义和渐进变革,显然直接源于哈耶克和实际上并不太保守的波普的解读,而远绍保守主义的开山祖师柏克。那么,他如此界说自由主义,在知识界有多大的代表性呢?我并不打算断言我国所有的自由主义者都是渐进改革主义者或者退却到极点的演化主义者,但是以哈耶克、波普为代表的20世纪英美自由主义对于90年代以来中国知识界影响的巨大,却应该是不争的事实。独立学者王立雄曾这样写道:“我知道眼下思潮对制度设计普遍反感。波普(K.Popper)对总体论的批判及其‘零碎工程学’基本成为大陆思想界学界共识”[xxii]。虽然我并不赞成王力雄设计的没有任何经验基础、与现代自由民主制度很不相同的“民主”方案,但是,他对哈耶克、波普在中国知识界的影响的描述却是准确的。
没有疑问,哈耶克关于自生秩序的阐释、波普关于整体工程的批判,对于反思1949年以后中国的极权主义是宝贵的智识资源。但是,他们的理论中所包含的演化主义或渐进改良主义是否可以解释为自由主义特别是政治自由主义的定义性特征,尤其是,是否可以当作解构极权、专制的路径,却是另外一个问题。本书前面提到,在前苏东社会主义阵营崩溃后,实行快速、急剧经济变革的国家要比变革较慢和不彻底的国家成功,这表明解构与自生秩序背道而驰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选择渐进主义未必明智。本书刚才的分析还表明,自生秩序、整体工程的概念并不适用于终结专制政府、建立民主架构的政治变革,以哈耶克、波普为依据来主张渐进的民主转型路径是建立在对他们的片面解读与滥用之上。
从这个角度看,90年代以来的中国自由主义既没有严肃对待其西方智识资源,也没有严肃对待中国还没有终结专制的现实。这样说丝毫不意味着否定它在传播自由民主价值方面的显著贡献,但其在建构理论、公开言说时存在的轻率和盲目的一面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西方自由主义谱系看,90年代以来的中国自由主义虽然自称是英美自由主义,却不是恰当解读的哈耶克、波普等人的20世纪英美自由主义,更加不是17、18世纪主张革命的约翰·洛克、撰写《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美国宪法的詹姆斯·麦迪逊等人的英美自由主义。回顾西方政治思想史,自由主义曾与王权主义、保守主义相对立,积极要求改变现状,是激进的。随着社会主义、极权主义的兴起,它反对人为设计、改造整个社会,只赞成渐进的改良和演化,变成保守的。
这种保守的精神气质,在已经拥有自由民主的国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些地方并不需要大变革,可是,在仍然面临着解构极权、专制艰巨任务的地方却是不适宜的,因为那里需要大变革。90年代以来的中国自由主义,不分时间、场域地拥抱了二十世纪西方自由主义中这种保守的精神气质,使自己变成了一只跛脚鸭。
顺便还说一句,柏克开创的西方保守主义对于当下中国特别有价值的是其对于传统、宗教的态度,而不是其渐进主义。90年代以来的中国知识界,得益于重新认识了保守主义,相应地对儒家文化传统的态度也开始变得理性一些,但是今天依然有不少人没有从“五四”到80年代末激烈的反传统情节中摆脱出来,不愿意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生命与自由的价值,未能认识到仁义廉耻等传统道德对于自由社会的重要性。换言之,许多自由知识分子对西方保守主义的吸收侧重于其政治方面,而政治保守主义则恰恰是最不适合当今中国现实的。
本书第5章说过,渐进主义者的一个重要考虑是策略,认为只有提出较低的要求统治集团才有可能接受,才是现实的。从这个角度看,渐进主义是一种无奈主义。但是,事情并不止于此。自由知识分子的学理论证使使渐进主义获得了理论上的正当性,成为一种被人深信的、自觉自愿的政治发展观。这是因为自由主义比官方意识形态更有吸引力,它的解释更容易赢得信任。然而,上面的分析表明,9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对于渐进主义的学理论证是站不住脚的,并且,它其实是以自由主义的名义登场的保守主义。自由的渴望与保守的精神纠结在一起,构成了当今中国知识界的基本特质。
在一个需要大变革的时代,如果保守是思想的基调,大变革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保守主义并不一定反对变化,但其精神气质却绝对不是积极进取的。要想获得民主自由,必须有一种积极、大胆的政治发展观。这种积极、大胆的精神,可以在当代发生的、席卷全球的第三波民主化中找到,也可以在英美革命时期的近代共和主义、古典政治自由主义中找到[xxiii]。以民主转型而言,中国知识界从柏克的保守主义、哈耶克的新古典经济自由主义中去寻找资源,是投错了门。哈耶克、波普都没有建构一种政治发展理论,尽管他们的学说与民主转型的大变革并不矛盾。
上面阐释了90年代以来渐进主义的历史、学术背景,分析了其历史、理论依据。分析表明,渐进主义者们对于苏联东欧的急剧转型所下的负面结论是匆忙的、站不住脚的;以遥远的英国道路、当代的哈耶克等英美自由主义者为依据,是基于对英国道路、哈耶克等人的片面或者说扭曲性解读。简言之,盛行于当下中国知识界的渐进主义实际上是从错误的依据得出的错误的结论。下面将讨论渐进主义的政治后果,以结束对渐进主义的集中批判。

延伸阅读:
刘军宁《保守主义》,第161-206页(中国社会学出版社1998年)
蒋庆《柏克是保守主义的柏克而非自由主义的柏克 ——评刘军宁,<保守主义>一书对柏克保守主义思想的严重误解》(原载《原道》第六辑,1999年)
F. A. Hayek: on Kinds of Order in Society (New Individualist Review,Vol.3, No.2,1960网上阅读: http://is.gd/dtGC0)。
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邱仁宗译),第50-73页。
朱学勤《1998: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南方周末》,1998年12月25日)。


[i] Louis I. Bredvold and Ralph G. Ross(Ed.):Philosophy of Edmund Burke: a Selection from His Speeches and Writings ,p161(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60). 

[ii] 刘军宁《保守主义》,第8页(中国社会学出版社1998年)。

[iii] 同上书,第195页。

[iv] 同上书,第251页。

[v] 关于刘军宁将保守主义定格为自由主义,蒋庆有一篇很有启发意义的批评性文章,感兴趣的读者可以上网阅读:“柏克是保守主义的柏克而非自由主义的柏克 ——评刘军宁《保守主义》一书对柏克保守主义思想的严重误解”(原载《原道》第六辑,1999年)。

[vi] 参见A.J.Greve为1910年版的柏克代表作《法国革命反思录》所写的导言。Edmund Burke: Reflections on the French Revolution(J. M. Dent & Sons Ltd,1910) 。

[vii] 哈耶克说,“严格说来,保守主义是一种正统的,或许是必要的,无疑是广泛传播的反对急剧变革的态度。”“法国革命以后的一个半世纪里,保守主义在欧洲政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兴起之前,保守主义(在欧洲)的对立面是自由主义。”Friedlich A. Hayek: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p397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8) 。

[viii] 参见Louis I. Bredvold and Ralph G. Ross(Ed.):Philosophy of Edmund Burke: a Selection from His Speeches and Writings,pp.156-208;John Mac Cunn: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Burke,pp.68-84(Edward Arnold, 1913); 刘军宁《保守主义》,第161-206页(中国社会学出版社1998年)。
  顺便说一句,刘军宁是西方保守主义的重要阐释者,但他本人并不持渐进政治改革的观点。参见刘军宁《渐进改革之后——从改革到改制》。(http://174.133.64.220/hero/liujn/25_1.shtml)

[ix] 参见Gareth Williams:Hayeks Critique of Constructivism: a Libertairan Appraisalhttp://www.libertarian.co.uk/lapubs/econn/econn085.pdf);Madsen Pirie:Why Hayek is a Conservative(Adam Smith Institute,1987. http://adamsmith.org/files/HayekConservative.pdf

)。

[x]  较早的,例如,李泽厚在《告别革命》中,至少两次提到哈耶克、波普,作为其渐进改良主义的论据。请参见该书293页、303页。这方面的论述相当多,很难一一整理。近些年较“系统”的论述,例如,邹建锋《中国渐进改革分析的四个维度》(香港中大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3-10-21。http://is.gd/dtGGp);
叶长茂《自生秩序视角下政治发展的模式选择》)(《学术探索》2009年第03期)。

[xi] 参见F. A. Hayek: on Kinds of Order in Society (New Individualist Review,Vol.3, No.2,1960网上阅读: http://is.gd/dtGC0)。在这篇发表于1960年的重要论文中,哈耶克说明了自生秩序的主要领域:“这种自生秩序,我们发现不仅存在于诸如语言、法律……等制度、习惯的运作中——它们表现出一种明显是缓慢演化结果的永久性结构,也发现在市场的种种关系中,那些关系必须不断地自生自新,有助于它们不断重建的各种条件一直是演化形成的。”所以,根据哈耶克,语言、法律、市场是自生秩序的主要领域。但法律指的是民事法、刑事法,而不包括政治制度,因为人类有史以来的政治制度并没有永久性的结构。不过,哈耶克认为,组织虽然是建构的,但其运作也需要自生秩序的补充。
关于自生秩序与组织的区别与关系,哈耶克后来又做了进一步阐释,请参见Law ,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Vol.3, pp.45-54(Routledge, 1973)。

[xii]F. A. Hayek: The Fatal Conceit, p37, in W. W. Baitley, III (ed.): The Collected Works of  Friedrich August Hayek(Routledge,1988).

[xiii] 参见Friedlich A. Hayek: Law ,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Vol.3, pp.105-127(Routledge, 1973)

[xiv] Karl Popp.er :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II.(Economica, New Series, Vol. 11, No. 43 (Aug., 1944), pp.119-137)。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1944年分三次发表在“Economica”上,1957年出版成书。参见该书中文版第51-52页(杜汝楫、邱仁宗译,1987年)。在该书中,“零星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 )被译成“渐进社会工程”。

[xv] 参见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邱仁宗译),第50-73页;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II.(in Economica, 1944);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pp.138-148 of Vol. I, and pp.135-134 of Vol. II (Routledge, 1944);John Gray: The Liberalism of Karl Popper (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 Vol. II, No. 3, Summer, 1976).

[xvi] 以波普对“整体工程”的批判、“零星社会工程” 、“试错论”来论证经济和政治上的渐进改革的人相当多,例如李泽厚、刘再复《告别革命》,293页、303页;徐湘林《“摸着石头过河”与中国渐进政治改革的政策选择》(《天津社会科学》 2002 年第3 期);邹建锋《中国渐进改革分析的四个维度》(香港中大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3-10-21);陈德贶《卡尔·波普尔的“零星社会工程”理论及当代启示》( 《黑龙江史志 》,2008年8期);萧功秦《改革在不断试错中前行》(时代周刊访谈录,2009年1月),等等。
“零星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 )在许多人那里被译成“渐进社会工程” 。这是一个并不贴切的翻译。“零星社会工程”不一定是渐进工程。当零星工程师有一个对于社会的远大理想的时候,他从事的是渐进工程。如果他只是要完成一个单项的改革,其工程就可能不是渐进的,不一定需要分解成更小的零星工程,尽管如果错了还可以继续调整。

[xvii]Karl Popper: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Vol. I, p111.

[xviii] 同上书,p110。

[xix]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波普所说的是“社会工程”而不是“政治工程”。在西方学者那里,“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社会”是一种不需要解释的常识性区分。国内学者解读波普时所出现的混乱,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混淆了“政治”与“社会”两个不同的概念,不懂得“社会工程”与“政治工程”的不同。波普认为将社会作为整体进行彻底改造是不现实和危险的,只能针对最急迫、严重的弊端逐步改良。但他并不以这样的视觉看待专制的政治制度,认为专制的政治制度也只能缓慢、逐步地改良为民主制度。相反,他认为专制的政治制度不可能逐步改良,只能以暴力革命推翻。当专制的政治制度被推翻后,才有可能以民主的方式对社会进行合理的逐步改良。他所探讨的正是在有了民主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如何改良社会。

[xx] 参见John Gray: The Liberalism of Karl Popper.

[xxi] 朱学勤《1998: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南方周末》,1998年12月25日)。

[xxii] 王力雄《递进民主:中国第三条道路》,引言(台湾大块文化,2006年)。顺便说一句,王力雄设计了一种与现代自由民主很不相同的、他称为“递进民主”的制度模式。那种模式是怪异的、没有任何经验验证过的。我认为是行不通的、不可能带来自由民主的。

[xxiii] 17、18世纪的共和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都坚信人们有诉诸武力推翻暴政、改变政府的权利。著名的如约翰·洛克、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弗逊、帕特里克·亨利等。美国和法国的革命者们都自称是“爱国者”(patriot)。今天,在这个热兵器时代,暴力革命的方式已经不可行了,但人民以集体行动铲除暴政的权利依然存在。古典共和主义、自由主义中那种为了自由而敢于奋斗的激情和勇气,永远是人们摆脱奴役获得自由的最重要的精神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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