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时间、速度、节奏(中)
发布时间:2022-11-03    作者:fredyang

41、改革者的弱点

前面说过, 西班牙的转型以1975年底弗朗哥去世、君主制获得恢复为契机。年轻的国王卡洛斯希望能通过改革建立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政体,以免遭被推翻的命运。不过,最初一段时间并没有什么动静,因为以军方为支柱的保守势力相当强大,总理纳维罗(Navarro)是一个弗朗哥主义者,不愿意实行具有实质意义的政治改革。1976年7月,苏亚雷斯被任命为总理,肩负起历史的重任。根据西班牙当时的局势,苏亚雷斯认为必须实行快速、彻底的改革才能避免激烈的冲突。
苏亚雷斯告诉其内阁成员们,他的转型战略的基点在于速度。他要以比保守力量的反应更快的速度引入具体的变革措施,从而在博弈中保持领先地位。[i] 他发表电视讲话宣布了自己的计划,承诺就政治改革进行全民投票,并在一年之内即1977年6月30日之前举行议会大选。他的谈话技巧、在电视上表现出的形象和魅力为他赢得了多数人的支持,这反过来又加强了他在与保守派和反对派打交道中的地位。
苏亚雷斯告诉其内阁成员们,他的转型战略的基点在于速度
他的一个核心考虑在于,既保持相对于保守派、也保持相对于反对派的主动权。为此,较快的节奏和必要的沟通、谈判,对于他都是重要的。他通过在军方特别忌讳的、共产党合法化的问题上作出让步,获得了军方主要将领对于政治改革法草案的认可。法案在议会获得通过后又交付全民投票批准,以凝聚最大限度的共识,相应地也进一步加强了苏亚雷斯的地位。而在与军方将领讨论政治改革法案之前,他就悄地开始了与反对派——主要是社会党和共产党领导人的沟通、谈判。政治改革法通过后,党禁正式开放,不过,根据与军方的约定,共产党依然没有获得合法地位。随着大选的临近,基于民主化不能排斥任何政党的考虑,在通过谈判得到共产党放弃某些激进主张的承诺后,苏亚雷斯顶着军方的压力宣布共产党合法化[ii]
在苏亚雷斯看来,他的任务的核心是举行自由、公正的大选。在没有经过选举授权之前,政府缺乏必要的正当性和权威进行其他重大的政治改革。苏亚雷斯说:“当人民的声音可以被听到的时候,才会有解决其他重大政治问题的权威,那种权威来自于选举所表达的民意”[iii]。那个时候,就可以处理诸如在保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如何建立区域政府制度这样重大的问题了。不仅如此,苏亚雷斯认为,政治改革也是经济改革的前提条件。“只要笼罩在国家上空的是政治未知数,就既不能重新激活经济,也不能使经济获得稳定。”[iv]
与西班牙不同,苏联的政治改革并没有将举行自由、公正的大选置于核心考虑。戈尔巴乔夫奉行的是一种小步幅推进也就是渐进改革的战略,通过倡导“公开性”放松言论,然后逐步开放选举,而不是实行西班牙那种多党竞争的大选。前面说过,1989年3月苏联第一次人民代表直选是党禁未开的情况下进行的,只是部分席位有竞争性的选举,而且实际从事立法的最高苏维埃不在直接选举之列。与此形成对比,同年底、次年初,加盟共和邦一级通过更加自由、更具有竞争性的选举产生了新的政权机关,这一反差将全国政权置于被动地位,极大地影响了政治进程的方向。

  1. 年3月,戈尔巴乔夫为了建立独立的权力基础、摆脱党内保守势力的牵制,决定实行总统制。他本来应该实行直接选举,而且以他当时无人能比的声望和影响,如果举行直接选举,他似乎也能当选。然而,他没有采用直选方式。根据当时美国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的观察,戈尔巴乔夫不愿意接受直选的挑战,实际上是因为已经错过了总统直选的良机。当时,经过共和邦层面具有竞争性的选举,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摩尔多瓦7个联盟共和邦已经与苏联疏远。如果戈尔巴乔夫不能在这7个联盟共和邦赢得支持,就意味着他必须在其他8个联盟共和邦都获胜才能当选,这对于他而言,似乎是困难的。[v]

前面说过,改革之初,戈尔巴乔夫并没有预见到族群问题的严重性。但是,到了1989年,他不得不面对风雨欲来的族群分离情绪了。[vi]1989年9月,苏共中央在一再延迟后召开了一次专门讨论族群问题的全会。苏联过去在宪法上就是一个联邦国家,但因为实行苏共一党专制,实际上却是中央高度集权。苏共中央全会检讨了过去的问题,提出建立一个“革新的联邦制”。这听起来似乎不错,然而问题在于,苏共根据宪法依然是领导国家的惟一合法政党,不给予加盟共和邦共产党组织自主权,联邦制便不可能。可是,全会拒绝了根据联邦制原则改造苏共的要求,在其公报中宣称:“联邦主义的观念在苏共体制下是根本不能接受的”[vii]。结果,全会没有缓解而是刺激了民族分离主义的发展,更加坚定了一些加盟共和邦走向分离的决心,特别是立陶宛、埃萨尼亚、拉脱维亚三个苏联在二战期间非法纳入版图的波罗的海共和邦[viii]。全会结束后建立了一个委员会起草新的联盟条约,但它的工作总是落后于事态的发展。
“许多观察家后来惋惜道,如果1989年能为各共和邦提供一个具体、宽松的联邦方案,它们将会心存感激地予以接受,并且很可能阻止那种刚露头的分离主义——不过,说能说得准呢?”[ix]
这里提到戈尔巴乔夫回避总统直选的原因,提到1989年秋苏共中央保守的民族问题会议对于,目的在于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即苏联变革的节奏跟不上社会变化的速度、落后于社会的期望,导致变革者丧失主导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后果。我国知识界普遍将苏联改革的失败、国家的解体归结于改革速度太快,其实是一种不了解苏联实际改革过程、远距离凭空想象所得出的“结论”。如果比较一下苏联的改革与东欧的转型,可以清楚地看到苏联的改革速度并不快:苏联政治改革开始于1987年,是东欧转型的前提、先导,但是却被东欧反超——1989年6月,波兰举行了议会选举,团结工会与共产党组成了联合政府;此后不久,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反观苏联,在1989年12月的苏联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戈尔巴乔夫粗暴地拒绝了萨哈罗夫等民主改革派代表关于修改宪法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规定的提议(戈尔巴乔夫此前曾试图说服政治局取消共产党一党独裁,但是没有获得成功)。
戈尔巴乔夫的处境是尴尬的。他的权力来源于共产党,如果走得太快,他显然担心可能会重蹈赫鲁晓夫被党内同僚赶下台的覆辙;如果走得太慢,则落后于形势的发展,被民主改革派所抛弃。不过,党内保守势力的牵制只是一个方面,戈尔巴乔夫本人也有着严重局限。他作为共产党的总书记,过去的正统意识形态束缚了他转变的速度。戈尔巴乔夫没有一个实现民主转型的明确计划、时间表。他也不认为在没有经过大选之前,全国政府没有有足够的正当性和权威进行其它重大改革。他在民族问题上的反应是被动、滞后的,在经济问题上也如此——将经济改革视为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却迟迟不能接受私有化。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政治和经济改革改革都缺乏明确方向。戈尔巴乔夫1990年3月就任非民选总统后,改革事实上陷入停滞状态,而局势却在加速恶化。美国当时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在《苏联解体亲历记》一书中这样写道:戈尔巴乔夫“像共产党一样日益落后于整个民意”。[x]
民主改革派曾真诚地试图给予戈尔巴乔夫全力支持,然而,他们越来越怀疑戈尔巴乔夫进一步改革的诚意、怀疑他是否能地引领国家实现民主,最终转而团结到了戈尔巴乔夫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叶利钦的旗下。在犹豫、没有明确方向的改革过程,保守派也获得了时间、机会聚集起来,开始了公开反击、挑战。随着经济形势日趋恶化、分离主义变得难以收拾、局势越来越动荡不宁,1990年秋季之后,戈尔巴乔夫转向保守,试图依靠军队、警察实现控制,这使得民主改革派对他的失望达到极点[xi],而另一方面,保守派对它也并不信任。这位苏联改革的发动者被孤立了。
1991年8月19日政变后的戈尔巴乔夫与叶利钦

现在来分析晚清的政治改革。考虑到它是我国自身历史中一个失败的转型案例,但是在90年代以来兴起的保守主义话语中,其教训却并没有得到认识,这里需要重点讨论。首先应明确的是,如果远距离、抽象地看,特别是抽象地将“长期专制传统”、“国民素质”作为主要考虑因素,也许会觉得晚清预备立宪计划的期限是合理的、改革的速度并不算慢。然而,这种看待问题的方法,忽视了改革过程的分析,其实并不能提供任何教益。重要的是要回到当时的现场,看改革是领先还是落后民意的要求与社会动员的速度,是适合还是不适合于政治、社会形势[xii]
满清预备立宪的开端,是曾镇压了1898年戊戌变法的慈禧太后在1905年派5大臣出洋考察政治。第二年7月,当朝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仿行立宪”的时候,“对迟来的顺应民意之举,国内依然万众欢腾,一些大城市甚至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学生、市民、绅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庆贺”[xiii]。在接下来所开展的预备工作中,首先的重点是“厘定官制”,也就是中央行政机构改革和成效不大的、裁抑地方督抚权力的“削藩”努力,然后,开始起草宪法文件,筹备试验性质的资政院和后来决定清朝命运的各省咨议局。
起初,预备立宪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1908年7月,也就是预备立宪宣布2年后,立宪派向朝廷请愿,要求2年内开国会。作为回应,8月27日,朝廷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以及选举法要领,宣布9年后完成预备立宪。立宪派对于皇权至上的宪法大纲是失望的,而他们尤其不满的是9的预备期限。所以,在咨议局于1909年成立后,他们以之为依托,经过联络、准备,从1900年元月到1911年8月进行了三次声势浩大的请愿,要求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制度。
立宪派为什么反对这个9年预备立宪期限呢?朝廷在宣布9年期限的时候公布了一个叫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的文件[xiv]。为了清楚起见,在此不妨将这个清单所确定的、开国会之前需要逐年分期办理的事项归类枚举如下:筹办、召开咨议局;颁布资政院章程,选举、召开资政院;颁布城镇乡自治章程,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颁布廰州县地方自治章程;颁布调查户口章程,调查、报告各省人口总数;颁布清理财政章程,调查核实各省岁出入总数、全国岁出入总数;厘定颁布地方税、国家税章程,试办确定各省、全国预算决算;编订颁布实行会计法,设立审计院;变通8旗制度,融化满汉关系; 编辑颁布推广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建立推广乡镇简易识字学塾;修订核定颁布新刑律、民律、商律、刑事民事诉讼律等法典;厘定京师官制、直省官制,颁布中央地方新官制;编订颁布实行文官考试章程、任用章程、官俸章程;颁布法院编制法,筹备成立各级审判廰; 建立、招募、扩大厅州县乡巡警;编订颁布实行户籍法;确定皇室经费;宣布皇室大典;设弼德院顾问大臣; 宣布宪法;颁布议院法、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法,举行上下议院议员选举。
这份清单没有提到开国会的时间,不过,既然第9年颁布宪法、选举议会议员,可以推定应该在第10年(1918年)开国会。表面上看,在开国会前的9年中,政府每年都有重要的筹备工作要做,每一项革新都是重大的,9年也未必都能做完、做好,达到预期目标,因此,给与政府这样长一段时间是必要的。
然而,只要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朝廷计划中的问题就立即暴露无遗了:这些改革都是开国会所必要的准备、都是在开国会之前必须完成的吗?答案是否定的。
例如,最明显的是,立法的职能应该属于国会,刑律、民商法等法典,由国会制定才是正当的。控制、监督财政是国会的一项主要职能,由国会制定预决算章程,监督财政清理工作,方属正当。分享人事任命权是责任内阁制的前提,行政机构、人事制度的改革也不应该在没有国会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各级审判厅、议事会、巡警的设立,应该也可以在国会通过法院法、地方自治章程、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后实施,等等。至于宪法,就更加不用说应该由国会通过。
在列举的9年预备事项中,调查人口数量看起来似乎是选举国会前应该做的一件事,但是,既然在1909年可以举行各省咨议局选举,提前选举国会也显然是行得通的。提高识字人口的比例对于国民参政当然是重要的,但也不是一定要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比例才能进行国会选举,识字人口比例在西方自由国家早期就并不高。人民的参政能力必须有参政的机会才能提高,开国会、办选举可以带动人民程度的提升。
所以,在立宪派看来,9年预备计划是不能接受的,是刻意在拖延、阻挠开国会,行立宪政治的诚意是可疑的。计划公布后,立宪派的精神领袖梁启超曾撰长文剖析、驳斥,认为所列筹备事项中只有一项——议会法、议会选举法——是开国会前必须完成的,而这一事项,“以宪政编查馆之济济多才,数日半月可了矣,况关于咨议局之种种法规,皆足以为先河”[xv]
立宪派对于时局和预备立宪的前景非常焦虑。立宪派担心如果朝廷先定宪法后开国会,结果将是大权仍统于朝廷,有宪法之名,而行专制之实[xvi]。开国会并不等于宪政的完成,但只有先开国会、建立责任政府,其他方面的改良——法律、军事、行政、财政、教育等朝廷所谓“预备事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夫有国会然后可以举行宪政,无国会则所谓筹备者皆空言”,“内而各部,外而各省,其筹备宪政,大率真诚之意少,敷衍之意多……两年之情形如此,推之九年可知。此时之筹备如此,他日之实行可知”,立宪派在宣统朝第二次请愿中痛诉。[xvii]立宪派认为,“国会一日不开,国是一日不定;国是一日不定,国困一日不苏”[xviii];以当时的情况,必须速开国会、立信于天下、监督政府革除弊政,才能避免爆发民变、兵变,陷入内乱;内乱将给列强可乘之机,招致国家被灭亡、瓜分;不速开国会,预备立宪不过徒具虚名、增加革命党的口实而已。梁启超激愤地预言,三年之内必定发生民变、兵变,“宣统八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所无之事也”[xix]
梁启超预言,三年之内必定发生民变、兵变

对于清朝而言,历史不幸被梁启超所言中。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包括民国时期,有一种观点认为清末预备完全是一场骗局。今天看来,可以说这一判断、批评并非完全属实,因为晚清统治者当时的确有明显的动力通过选择某种形式的君主立宪制度而永保江山,其所进行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也的确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但是,另一方面,由于统治者自身的局限,改革并没有取信于人,而是越来越丧失人们的信任,使人有理由怀疑它是一场骗局,这也是明显的事实。统治者的心态是矛盾的,既希望通过立宪改革而自保,又担心最终失去权力,特别是被强大的汉族所抛弃,所以,以“预备”的名义拖延改革、将最关键的改革延迟到最后,便成为一种策略。在统治者看来,一个较长的预备期是必要的,以便籍此先完成权力的集中、巩固,从而在将来立于不败之地。
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解释为什么预备立宪一开始就实行了不明智的、倒退的排汉政策。在1906年的中央行政机构(所谓“内官制”)改革中,朝廷以打破满汉为名,任命的13名军机大臣、部门尚书中只有4人是汉官。在接下来的地方机构(“外官制”)改革中,袁世凯、张之洞被明升暗降、削去总督职务。9年预备立宪计划宣布2个月后,慈禧、光绪就驾崩了。年轻的摄政王载沣一方面继续推行既定的预备立宪计划,同时继续执行前朝集中权力的政策,并且方式更加鲁莽。载沣本人担任陆海军代理大元帅、亲自统领禁卫军,又让自己的两个亲兄弟一个掌管日常军务(总参谋长)、另一个统领海军。这表明他不仅不信任汉官,连满族贵族也不信任了。载沣拒绝了立宪派1910元月、6月的2次速开国会请愿;作为对立宪派要求组织责任内阁的回应,他1911年5月抛出了令舆论大哗的皇族内阁。

  1. 年10月,立宪派再次发起请愿,一些地方督抚、满清贵族也加入了进来,资政院亦奏请速开国会。在这种情况下,载沣虽然勉强同意将9年预备期缩短为6年,同时禁止继续请愿、下令取缔请愿组织。排汉、收权、一次次请愿却换来这样一个结果,许多立宪派对改革的前景陷入极度的失望、疑虑,转而同情革命甚至支持革命。

由于见识所限和权力考虑,晚清奉行的是“先局部后整体”、“从外围到中心”、将最关键的变革延迟到最后的转型战略。咨议局的先行筹办,就是这一战略的重要产物。咨议局在1909年成立,立宪派获得了合法的依附机关,动员能力大大加强,而已经失去了慈禧、光绪的朝廷却比以前更加虚弱。载沣在能力、手腕上远逊于慈禧,见识、胸襟上则明显不及光绪。他以为只要想办法将权力集中到皇族手中,就可以高枕无忧,但是他错了。形势在快速变化,他却在向后倒退。他失去了改革的最重要的推动者和支持者——举足轻重的立宪派的信任。他不知道,他其实是在等待被推翻。

  1. 年5月,朝廷鲁莽地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将川汉、粤汉铁路强行收为“国有”,立宪派在四川领导的保路运动直接导致了革命的爆发。这个时候,惊恐的朝廷终于宣布取消皇族内阁、速开国会,并匆忙起草、公布了体现了限制君权思想的《宪法十九信条》作为对国民的承诺,但是,已经太晚了。一个月之内,14个省咨议局宣布独立。转型模式最初是常序性的,至此转变为非常序的交叠取代。

李剑农在《中国近百年政治史》中说,武昌首义前3年,革命活动曾一度陷入苦境,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预备立宪动摇了一部分国民的心理,“直到皇族内阁出现,大家才有几分觉悟”[xx]。梁启超在《为国会期限问题警告政府诸公》一文中说,“数年前革命之说遍天下,自预备立宪之诏既颁,乃如汤沃雪”,他恳切、焦虑地劝告执掌权柄的人速开国会,以免使“前次一线之希望,复永断绝”[xxi]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并不认为假如能早点开国会,清朝就不会被推翻。清朝之愿意向君主立宪方向转型,除了危机四伏的形势所迫,还因为它认为不仅可以籍此“万世一系”,也可以像当时的德国、日本天那样大权“统于朝廷”。抱着这种“大权统于朝廷”的思想、原则立宪,即使国会早一点召开,它也很可能会令立宪派、国民大失所望。可以设想,清朝很可能依然难免于被革命所推翻。发动革命的既可能是立宪派曾不能赞同的革命派,也可能是立宪派自己——就像1640年的英国、1879年的法国,在议会与国王的冲突中,议会选择了革命。不过,依当时的情况而论,假如清朝能早点开国会,它还有“一线之希望”,因为,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可以稳定立宪派的情绪;有国会的参与、监督,朝廷的决策、行政也可能不会那样鲁莽轻率,例如,或许不会冒失地无视许多人的利益宣布将铁路收归国有。
在过去20余年中,对晚清预备立宪的评价,发生了一个从负面到正面、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截然相反的变化。许多人否定了辛亥革命,全面拥抱了预备立宪。这一转变构成了当代中国保守主义、渐进主义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许多论者那里,似乎一切都是辛亥革命惹的祸,如果不是它中断了已经开始的改革进程,中国就变成一个君主立宪的自由国家了。改革本身的局限性被视而不见,或者被认为是不重要的,错误在于革命、在于激进主义。不仅革命派是激进的,立宪派也是激进的。有人说,预备立宪期限不过是“短短的九年”[xxii],“九年时间推进,老实说已经很快,缓至十五、二十年,都近乎情理”[xxiii]。要求加快改革的主张都被斥为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已经被污名化的“激进主义”。
这些人的眼睛被渐进主义的概念所蒙蔽了,不仅无视具体的进程、博弈的现场,似乎也忘记了他们所为之辩护的晚清预备立宪正是一个失败的渐进改革案例。他们没有认识到,这个案例展示的不是“慢的就是稳的”的渐进主义假定,相反,是“慢的不是稳的”。
顺便说一句,那些沉浸在“假如辛亥革命不发生中国就成了一个民主自由国家”的遐想的人,似乎也忘记了或者不在乎清朝预备立宪的目标——不是建立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度,而是当时德国日本那样、甚至还不及当时德国日本的体制,而德国日本当时的自由是非常有限的,是在世界大战中失败后被强迫自由化、民主化的。
清朝启动预备立宪5年多后被推翻,苏联开始政治改革4年多后崩溃。一个专制政权,当它终于开始改革后,由于权力、特殊利益的考虑和见识、心胸的限制,将最关键的改革尽可能延迟到未来,到了风雨飘摇的时候,依然对危机的严重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结果被快速变化的形势所抛弃。这就是晚清、苏联改革所留下的教训。对于改革者而言,他们可能会觉得难于理解,为什么政治上宽松了、压迫减轻了,人们却并不知足、领情,迅速抛弃了自己。但是,历史的进程有其自身的逻辑,改革者不能满足于已经做过的事情,而应该始终注意保持主动。通常的情况是,曾经受压迫的人们不会停在原地不动,有限的开放会激起他们更高的期望。正如托克维尔在研究法国革命的发生原因时所注意到的,对于人们而言,“那些过去无法逃避而被耐心地忍受的种种邪恶,一旦有希望摆脱它们,便显得再也难以容忍了。已经革除的压迫将剩下的压迫凸现了出来,使得对它们的感受变得更加严重。邪恶确实已经减少了,但是对邪恶的感受却更加明显了。”[xxiv]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有一种此前没有的强烈渴望,希望能立即、彻底摆脱压迫。如果他们怀疑进一步改革的诚意,如果改革的前景变得暗淡、渺茫,他们就会撤回对改革者的支持[xxv]
托克维尔发现,一个坏政府开始改革后,人们对邪恶的容忍度更低
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统治集团主动进行的改革代价最小。这一观点代表了一个善良的愿望,却经不起经验的检验。苏联的变革就是自上至下的主动变革,但是国家分裂了。不过,苏联、晚清在改革中崩溃,只是改革的一种前景,它们表明了有着复杂族群矛盾的国家,改革的速度、顺序、节奏尤其重要。还有一类情况更是屡见不鲜:在统治集团选择改革而发生的转型中,只进行有限的改革,然后长期停滞不动,或倒退。
我后面讨论民主转型动力机制时,还会谈到在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只有一小部分转型属于自上至下的改革,绝大多数转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非暴力抗争。在通过自上至下改革转型的国家中,人们享有的自由度总体上也不及主要依靠非暴力抗争转型的国家。这是因为,在自上至下的改革转型中,旧势力没有受到多少冲击,改革经常是有限的。在自上至下改革转型的国家中,实现了令人满意的自由、民主的国家所占的比例非常低。

延伸阅读:
梁启超《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1910年),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
Paul Preston:The Triumph of Democracy in Spain(Routledge, 1987),   pp.93-9


[i] 参见Paul Preston :The Triumph of Democracy in Spain(Routledge,1987), pp.93-9。.

[ii]苏亚雷斯(Suares)首相与共产党领导人进行了秘密谈判。共产党领导人承诺将承认君主制、使用象征着君主制的“红-黄-红”国旗、支持一项未来的社会协议。

[iii] 转引自Juan Linz and Alfred Stepan: Problems of 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Consolidation,p93。

[iv] 同上。

[v]参见小杰克·F·马特洛克著、吴乃华等译《苏联解体亲历记》,第389-391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在苏联15个加盟共和邦忠,俄罗斯人口最多,占苏联人口的一半,如果按一人一票的标准直接选举总统,俄罗斯将控制总统的选举,因为谁赢得俄罗斯,谁就会当选。所以,总统直选应该以加盟共和邦为单位,亦即在多数加盟共和邦赢得选举的候选人当选。在1989年、1990年初加盟共和邦一级竞争激烈的选举中,主张或倾向于分离的人在立陶宛等7个共和邦获得了胜利。戈尔巴乔夫要在这7个邦竞选将会非常困难。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不及时进行民主化、全国政权变革滞后的后果。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分裂变为现实的可能性、国将不国的时候,民主化所面临的困难。不过,无论如何,我认为,戈尔巴乔夫应该接受这一挑战,重建苏联政权的正当性。他回避挑战,不愿意到各联盟共和邦的人民中间去竞选,也就错过了与人民建立直接关系、重建苏联国家认同的最后一次机会。

[vi] 参见上书297-298页。

[vii] 同上书297页。

[viii] 美国当时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在苏联解体亲历记》中这样写道:“由结果判断,九月份共产党全会公布的‘民族问题’决议和8月份中央委员会发表的强硬声明,是刺激而非阻碍了波罗的海沿岸三国。三国的独立运动在秋季和冬季获得了动力,几乎每天都有新的进展”。同上书308页。

[ix] 同上书301页。

[x] 同上书339页。

[xi] 同上书490页。

[xii]不少论者满足于远距离、抽象地看问题,特别是抽象地将“长期专制传统”作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从而认为晚清的预备立宪期是恰当的、变革的速度并不算慢。但是,这种缺乏健全历史意识、具体场景意识的思考方法是不恰当的,不能给人任何教益。

[xiii]雷颐《辛亥革命是被逼出来的》(《环球时报》2011-10-12 10:01)

[xiv]故宫博物院明清挡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61-67页(中华书局,1979年)。

[xv] 梁启超《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1910年)。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北京出版社,1999年),2272页。

[xvi]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40页。

[xvii] 《咨议局代表孙洪伊等请开国会书》,原载《东方杂志》第7年第1期11-17页,转引自转引自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65页。

[xviii] 这是请愿组织“国会期成会”致各省咨议局及教育会信函中的话。原载《国风报》第2号第37页。转引自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55页脚注2。

[xix]梁启超《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1910年)。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2265页。

[xx] 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255-256页。

[xxi] 《梁启超全集》2044页。转引自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256页。

[xxii]天林《清末“预备立宪”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http://is.gd/o5aRhg)。

[xxiii]范福潮《对清末“预备立宪”运动的反思》(《南方周末》2011年02月24日)。

[xxiv]Alexis de Tocqueville,trans. by Henry Reeve: The State of Society in France Revolution of 1789: Causes which Led to that Event, p.152 (John Murray, 1888). 托克维尔在书中有这样一句名言:“对于一个坏政府而言,最危险的时候,就是当它开始改革的时候”。随着托克维尔的著作80年代末以来在中国的传播,这句话对于很多人已不陌生了。专制主义者看到这句话时,可能会说:“还是不改革好,改革太危险。”然而,假如独裁者拒绝改革,专制就可以永远延续下去,人类的自由就不会有任何希望了。历史会开辟自己的道路,许多独裁者由于拒绝改革而被推翻。真正应该吸取的教训不是不改革,而是如何改。在这方面,西班牙的苏亚雷斯就是一个楷模。

[xxv]     当到了不能不改变一个政权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发现要改变的不只是政权,行政、法律、经济等许多方面都需要实行改革。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容易发生的情况是,变革者出于认知和权力、利益考虑等原因,不将举行全国自由选举、重建政权的正当性、行议会政治至于优先地位,在政治上只实行有限的开放,同时陷入其他方面的、相对枝节性的改革之中。晚清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和失败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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